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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LTQ 0009 S-2022 调制驼乳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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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LTQ 0009 S-2022 调制驼乳粉 2022 调制 乳粉
Q/KLTQ0009S2022甘肃凯利天祁甘肃凯利天祁生物科技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限公司企业标准Q/KLTQ甘甘肃肃凯凯利利天天祁祁生生物物科科技技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2022-06-22 发布2022-06-22 实施调制驼乳粉Q/KLTQ0009S2022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14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8 保质期 4Q/KLTQ0009S2022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09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凯利天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普贤、徐长波本标准于2022年6月22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KLTQ0009S20221调制驼乳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制驼乳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全脂驼乳粉为主要原料原料,添加普洱茶粉,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配料、预混、混料、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调制驼乳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H/T 1244固态速溶普洱茶GB 126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RHB 903驼乳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Q/KLTQ0009S20222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应符合RHB 903的规定。3.1.2辅料:应符合GH/T 1244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均匀一致的棕色或褐色将样品内容物倒在洁净的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嗅其气味,并品尝滋味。滋味和气味具有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干燥均匀的粉末状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6.0GB 5009.3总灰分,5.0GB 5009.4蛋白质,g/100g16.5GB 5009.5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总砷(以 As 计),mg/0.5GB/T 5009.11铅(以 Pb 计),mg/0.4GB 5009.12铬(以 Cr 计),mg/kg2.0GB 5009.123亚硝酸盐(以 NaNO2计),mg/kg2.0GB 5009.33黄曲霉毒素 M1,g/kg0.5GB 5009.24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ncmM菌落总数5251041.5105GB 4789.2大肠菌群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2103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注: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 4789.18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Q/KLTQ0009S202234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4.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4.2 营养强化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14880有关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3规定。6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6袋(不少于2kg),5袋用于检验,1袋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灰分、蛋白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Q/KLTQ0009S20224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9683和GB 4806.7及食品卫生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3.4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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