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JLSP 0001 S-2022 真空冷冻干燥脱水水果干制品.pdf
下载文档

ID:2660045

大小:159.23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JLSP 0001 S-2022 真空冷冻干燥脱水水果干制品 2022 真空 冷冻 干燥 脱水 水果 制品
备案号:QB64/0539S-2022Q/JLSP青铜峡市聚力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JLSP 0001S2022真空冷冻干燥脱水水果干制品2022-12-02 发布2022-12-02 实施青铜峡市聚力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Q/JLSP 0001S2022I前言本文件是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青铜峡市聚力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文件由青铜峡市聚力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春华。本文件有效期五年。Q/JLSP 0001S20221真空冷冻干燥脱水水果干制品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真空冷冻干燥脱水水果干制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新鲜水果或经过初加工的速冻或烘干水果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经选料、原料预处理、真空冷冻干燥脱水等工序制成的冻干水果干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新鲜水果应成熟适度、无污染、无腐烂变质,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1.2速冻和烘干水果的初加工品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1.3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色泽具有该品种水果加工后应有的正常色泽Q/JLSP 0001S20222表 1(续)项目指标滋味气味具有该品种水果加工后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块状、条状、片状或粉末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0.0铅(以Pb计),mg/kg1.0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1104105大肠菌群菌/(CFU/g)5210102沙门氏菌/(/25g)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规定执行4食品添加剂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将被测样品去除包装后,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明亮处自然光线下观测其色泽、组织状态和异物,并嗅其气味,用温水漱口后,品尝其滋味。6.2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检验。6.3铅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检验。6.4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方法检验。Q/JLSP 0001S202236.5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方法检验。6.6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方法检验。6.7金黄色葡萄球菌指标按 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检验。7检验规则7.1组批以同一班次生产包装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按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每批产品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2检验7.2.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7.2.2型式检验每12个月进行1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7.3判定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产品合格,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8.2.2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运输8.3.1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贮存Q/JLSP 0001S20224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贮存库房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