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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QD
0014
S-2020
富硒木耳人参粉
2020
木耳
人参
Q/JLQD0014S-2020220811S-20202020041820230417*Q/JLQD备案号:220811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4 月 17 日吉林庆大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Q/JLQD0014S-2020富硒木耳人参粉2020-02-05 发布2020-02-05 实施吉林庆大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QD0014S-20201前言1、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编写。2、本标准适用于吉林庆大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3号路。3、本标准适用于吉林庆大堂健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3号路。Q/JLQD0014S-20202富硒木耳人参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富硒黑木耳、人参(人工种植 5 年生)、葛根、白果、阿斯巴甜为原料,经炒制、粉碎、混合、内包装、外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冲调类即食方便食品,富硒木耳人参粉(其他方便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霉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192黑木耳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Q/JLQD0014S-20203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葛根、白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人工种植 5 年生)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富硒木耳人参粉每 100g 本产品加入人参 2g。3.1.2富硒黑木耳应符合 GB/T 6192 的规定。3.1.3葛根、白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版一部的规定。3.1.4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3.1.5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褐色至黑色取10g试样于白色白瓷盘上,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状态、杂质。另取10g,温蒸馏水冲溶,嗅其气味,品其滋味组织形态固态滋、气味本品应有的滋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0.0GB 5009.3硒,mg/100g0.2GB 5009.93人参总皂苷,0.02GB/T 19506 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Q/JLQD0014S-20204表 4 续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10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照GB 4789.1执行。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阿斯巴甜甜味剂1g/kg-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6 个销售包装,3 个供检验用。另 3 个备查。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5 个供检验用。另 5 个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Q/JLQD0014S-20205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富硒木耳人参粉(其他方便食品)配料表(原料):富硒黑木耳、葛根、白果、人参(人工种植 5 年)、阿斯巴甜净含量/规格:10g/袋、15g/袋、20g/袋(或按用户需求)生产者的名称:吉林庆大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德惠市米沙子工业集中区 3 号路联系方式:17386899093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22018340809产品标准代号:Q/JLQD0014S-2020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939 千焦11%蛋白质11.12 克19%脂肪1.3 克2%碳水化合物41.3 克14%钠43 毫克2%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包装玻璃制品,应符合GB 4806.5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或靠近热源,包装底部必须垫有10cm以上的材料。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