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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ZD
0074
S-2022
N-乙酰神经氨酸
2022
乙酰
神经
氨酸
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ZD 0074S-2022 _ N-乙酰神经氨酸 2022-09-06 发布 2022-09-06 实施_ 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HZD 0074S-2022 前 言 本标准中附录 A 为规范性文件。本标准由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哲卫、章文晋、潘天义、宋亚旭、焦军伟。Q/HZD 0074S-2022 N-乙酰神经氨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N-乙酰神经氨酸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级葡萄糖和玉米浆为原料,经大肠埃希氏菌(菌株号 SA-8)发酵、过滤、灭菌、水解(盐酸)、提纯、干燥、包装等工艺生产而成的 N-乙酰神经氨酸。用于食品加工用配料,不直接食用。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 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和 GB 15203 的规定。2.1.2 玉米浆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2.1.3 盐酸应符合 GB 1886.9 的规定。2.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状 粉末 取适量试样,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性状、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滋味、气味 具有该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色泽 白色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N-乙酰神经氨酸,%98 GB/T 30636 水分,%2.0 GB 5009.3 灰分,%2.0 GB 5009.4 pH 值(2%水溶液)1.82.3 GB 5009.237 黄曲霉毒素 B1,g/kg 5 GB 5009.22 砷(以As计),mg/kg 0.4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0.7 GB 5009.12 汞(以Hg计),mg/kg 0.2 GB 5009.17 Q/HZD 0074S-2022 *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的规定。2.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1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100g 60 GB 4789.3 霉菌,CFU/g 100 GB 4789.15 酵母,CFU/g 10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g 不得检出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25g 不得检出 GB 4789.10 2.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2.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2.7 其它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新食品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N-乙酰神经氨酸、水分、灰分、pH 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HZD 0074S-2022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玉米浆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感官 黄色或褐色粘稠液体,具有其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组织状态,并嗅其味。干物质,%40 GB/T 22428.4 蛋白质(干基),%40 GB 5009.5 总酸(干基,以 HCl 计),g/kg 140 GB 12456 总磷,%0.5 GB 5009.87 总砷(以As计),mg/kg 0.5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0.2 GB 5009.12 Q/HZD 0074S-2022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级葡萄糖和玉米浆为原料,经大肠埃希氏菌(菌株号 SA-8)发酵、过滤、灭菌、水解(盐酸)、提纯、干燥、包装等工艺生产而成的 N-乙酰神经氨酸。用于食品加工用配料,不直接食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原卫计委公告(2017 年第 7 号)中 N-乙酰神经氨酸的要求制订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河南中大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