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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JSY
0013
S-2019
枸杞红枣固体饮料
2019
枸杞
红枣
固体
饮料
Q/JJSY0013S-2019223387S20192019120420221203Q/JJSY备案号:223387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03 日吉林省九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JSY0013S-2019枸杞红枣固体饮料2019-10-11 发布2019-10-11 实施吉林省九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JSY0013S-20191枸杞红枣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枸杞子、红枣(大枣)、鱼腥草、葛根、菊花、酵母-葡聚糖、维生素 C、大蒜为原料,经原料的预处理、提取、粉碎、配料、混合、分装、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制成的固体饮料类枸杞红枣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片、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2212地理标志产品 金乡大蒜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QB/T 4572酵母-葡聚糖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枸杞子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大枣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鱼腥草Q/JJSY0013S-20192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葛根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菊花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0年第9号新食品原料 酵母-葡聚糖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枸杞子、红枣(大枣)、鱼腥草、葛根、菊花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15 版)的规定。3.1.2酵母-葡聚糖应符 QB/T 4572 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0 年第 9 号的规定。酵母-葡聚糖添加量为每 100 克产品添加 1.7 克,酵母-葡聚糖食用量250 毫克/天。3.1.3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4大蒜应符合 GB/T 22212 的规定。3.1.5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棕色取本品适量,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按标签所述使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中溶解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尝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粉末状或小颗粒状,无结块滋、气味具有大蒜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Q/JJSY0013S-20193表 4 续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维生素C抗氧化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Q/JJSY0013S-20194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组批按随机抽样法随机抽取 500g,一半用作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检验,另一半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枸杞红枣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枸杞子、红枣(大枣)、鱼腥草、葛根、菊花、酵母-葡聚糖、维生素 C、大蒜净含量/规格:以实际产品规格为准生产者:吉林省九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 3333 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二期 E2 栋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避光处,避免阳光直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JSY0013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1.酵母-葡聚糖添加量为每 100g 产品添加酵母-葡聚糖 1.7g,酵母-葡聚糖食用量250 毫克/天。婴幼儿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127 千焦13%蛋白质3.1 克5%脂肪1.0 克2%碳水化合物61.0 克20%钠135 毫克7%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Q/JJSY0013S-20195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贮存和运输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混存。10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