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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YSW
0010
S-2022
灵芝青钱柳叶茶
2022
灵芝
柳叶
2022-09-16发布?越专 2022-10-16实施 Q/KYSW 广曲康愉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KYSW OO1OS-2022 灵芝青钱柳叶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1268 S-2022 有效期至口刁年7月明 .1李 迪兰 阅二 广西康愉生1ij股份淆限公司 发布 Q/KYSW OO1OS-2022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编写。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康愉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劲。本文件于2022年09月16日发布,2022年10月16日实施。全口 前 I Q/KYSW OO1OS-2022 灵芝青钱柳叶茶”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青钱柳叶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等。本标准适用于以以灵芝、桑叶、杜仲叶、青钱柳叶为原料,经提取(或不提取)、净制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制粒(或不制粒)、混合、用过滤材料内包装(或不用过滤材料内包装)、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引用的灵芝青钱柳叶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I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I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I 5009.145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醋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I 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蜗醇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8302茶取样 GB/I 8303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I 20769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GB 23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一质 谱法 GB 23200.1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一质 谱联用法 GB/I 23204 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1 Q/KYSW OO1OS-2022 GB/I 23376 茶叶中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B/I 23379 水果、蔬菜及茶叶中毗虫琳残留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4690-2018袋泡茶 DBS 45/00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和调味茶 NY/I 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酷和氨基甲酸酷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1453蔬菜及水果中多菌灵等16种农药残留测定液相色谱一质谱一质谱联用法 NY/I 1680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等4种苯并咪哇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SN/I 1969进出口食品中联苯菊醋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SN/T 2432进出口食品中哒瞒灵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0号)公告关于批准裸藻等8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 4.原辅料要求 4.1.1灵芝:应质好,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无其他夹杂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或DBS 45/072的规定;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2桑叶:应质好,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无其他夹杂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的规定;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3杜仲叶:应质好,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无其他夹杂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的规定;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4青钱柳叶:应符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0号)公告;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5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4.1.6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4.2 感官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代用茶(无滤袋包装)袋泡代用茶(有滤袋包装)外观 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和形 状,无霉变 滤袋外形完整,冲泡后不溃 破、不漏茶;内容物具有产品 应有的色泽,无霉变 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以正常视力,迎光检查其外观和杂质,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按食用方法冲泡后 品尝其滋味 气味和滋味 冲泡(浸泡)后具有产品固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味、无 异臭 杂质 无杂质 今3 理化指标 2 Q/KYSW 001 0S-2022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毛 12.0 灰分,蒸 8.0 三菇及幽醇(以齐墩果酸计),%)0.20 铅(以Pb计),mg/kg 蕊 1.6 黄曲霉毒素B1/(ig/kg)蕊 5.0 六六六总量(mg/kg)簇 0.2 滴滴涕总量(mg/kg)延 0.2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毛 0.2 敌敌畏(mg/kg)簇 0.2 乐果(mg/kg)毛 1.0 三氯杀瞒醇(mg/kg)毛 0.2 多菌灵(mg/kg)毛 5 睫虫眯(mg/kg)毛 2 tift虫琳/(mg/kg)毛 0.5 哒蜻灵(mg/kg)蕊 5 联苯菊酷/(mg/kg)延 5 硫丹(mg/kg)毛 10 U嗓酮/(mg/kg)毛 10 氯氟氰菊酷/(mg/kg)蕊 15 甲氰菊酷/(mg/kg)蕊 5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对茶叶类食品的规定 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对茶叶类食品的规定 4.4 微生物指标 表3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C m M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沙门氏菌,0/25g 5 0 0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英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值的样品数;111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 4.5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 4.7.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7.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fl 4.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3 按GB/T 5009.145、GB/T20769、NY/T761规定的方法测定。GB/T 20769.NY/I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按GB/T 5009.176、GB/T23204规定的方法测定。GB/T 23204规定的方法测定。Q/KYSW OOIOS-2022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以正常视力,迎光检查其外观和杂质,并在室温下,嗅 其气味,按食用方法冲泡后品尝其滋味。6.2 理化指标 6.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三菇及苗醇(以齐墩果酸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灵芝”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6.2.4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2.5 黄曲霉毒素B1 按G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6.2.6 六六六、滴滴涕、硫丹 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6.2.7 二氧化硫 按GB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6.2.8 敌敌畏 按GB/T 5009.218.GB/T 20769.NY/T 761规定的方法测定。6.2.9 乐果 6.2.10 三氯杀蜗醇6.2.11 多菌灵 6.2.12 唆虫眯 6.2.13 毗虫琳 按GB 23200.13.GB/I 23379规定的方法测定。6.2.14 哒蜗灵 按GB/I 23204.SN/I 2432规定的方法测定。6.2.15 联苯菊醋 按SN/T 1969.GB/I 23204规定的方法测定。6.2.16 fl嚓1J 按GB/I 23204.GB/T 23376规定的方法测定。6.2.17 氯氟氰菊醋 按GB门、23204.SN/T 1117规定的方法测定。6.2.18 甲氰菊醋 按GB/T 20769.?规定的方法测定。GB 23200.13.GB/T 23380.NY/I 1453.NY/T 按GB/I 20769.?规定的方法测定。GB 23200.13.GB/I 23584规定的方法测定。1680规定的方法测定。4 Q/KYSW OO1OS-2022 按(;B/I 232O4、GB/I 23376、SN/I 1117规定的方法测定。6.2.19 其他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6.2.20 其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6.3 微生物指标 6.3.1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测定。6.3.2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7.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三菇及幽醇。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2、4.3、4.4和4.5规定的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 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e)产品长期(三个月)停产后,恢复生产时;f)更换生产设备时。7.4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5 抽样方法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抽样数量不得少于500g,平均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备 用。7.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如仍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复检结果如 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不得复检,判为不合格品。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签、标志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使用铁皮石解、灵芝、杜仲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试点企业的通告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8.2 包装 5 Q/KYSW OOIOS-2022 产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内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外包装用纸箱包装,纸箱应符合GB/I 6543的要求。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具有防尘、防晒设施,保持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