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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WWT
0014
S-2020
人参粉
2020
人参
Q/JWWT0014S-2020220217S-20202020021220230211*Q/JWWT备案号:220217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2 月 11 日集安五味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WWT0014S-2020人参粉2020-01-18 发布2020-01-30 实施集安五味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WWT0014S-20201人参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 5 年或 4 年生生晒参)为原料,经挑选、干燥(或不干燥)、粉碎、灭菌、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粉(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为其他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2427.5淀粉细度测定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Q/JWWT0014S-2020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卫生部公告第17号2012新资源食品 人参(人工种植)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人参应为人工种植 5 年生生晒参,同时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添加生晒参 100g。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白色或淡黄色取20g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无霉变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2.0NY 318附录B水分,%12.0GB 5009.3总灰分,%6.0GB 5009.4细度,%99.9GB/T 22427.5注:以上指标均按干品计。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8GB 5009.12镉(以Cd计),mg/kg0.5GB 5009.15汞(以Hg计),mg/kg0.06GB 5009.17注:以上指标均按干品计。Q/JWWT0014S-20203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0GB 4789.2霉菌计数,CFU/g)10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处理。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6.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6.4.1 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在整批产品的不同部位,按规定件数随机抽取样品。Q/JWWT0014S-202046.4.2 每批产品在 100 个最小销售单元以下时,抽取数量按 3%抽取;超过 100 个时,每增加 100 个增抽 1 个,增加部分不足 100 个时按 100 个计算。6.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粉配料表:人参(人工种植5年或4年生生晒参)。净含量/规格:依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者的名称:集安五味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集安市新开河人参产业园区。联系方式:0435-6717999。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WWT0014S。人参每日食用量3g/天,每 100g 产品含生晒参 100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萝卜同食。贮存条件:常温、置阴凉干燥处。8包装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T 28118、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避免日晒雨淋。10贮存贮存在阴凉干燥处。不得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11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