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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SSH
0022
S-2020
茯苓陈皮固体饮料
2020
茯苓
陈皮
固体
饮料
Q/JSSH0022S-2020220114S-20202020020620230205*Q/JSSH备案号:220114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2 月 05 日吉林省盛世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SSH0022S-2020茯苓陈皮固体饮料2020-01-02 发布2020-01-02 实施吉林省盛世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SSH0022S-20201茯苓陈皮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茯苓、陈皮、山药、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甘草、肉桂、木糖醇、糊精为原料,经称量、粉碎或不粉碎、混匀、制粒、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茯苓陈皮固体饮料(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环状糊精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氏门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Q/JSSH0022S-2020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15版)茯苓、陈皮、山药、甘草、肉桂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应为人工种植,5 年或 4 年生,并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添加人参 0.67g。3.1.2茯苓、陈皮、山药、甘草、肉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 版 1 部的规定。3.1.3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4糊精应符合 GB 1886.180 的规定。3.1.5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浅黄色至棕褐色取试样置于无色透明的玻璃杯中冲调,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形态杂质,用嗅觉鉴别香气,用口感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粉末状或颗粒状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香气,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05NY 318 附录 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JSSH0022S-20203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104GB 4789.2大肠菌群,MPN/g5210100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糊精增稠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GB 1886.180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GB 1886.23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数。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Q/JSSH0022S-20204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1)出厂检验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3 个销售包装单位样品,所取试样不得少于 500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2)型式检验 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销售包装单位样品,所取试样不得少于1000g。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 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茯苓陈皮固体饮料配料表:茯苓、陈皮、山药、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甘草、肉桂、木糖醇、糊精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盛世华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盛北大街 3333号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 A4 栋,13904306386。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人参食用量3g/天,每100g 产品添加人参 0.67g。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652kJ20%蛋白质0.8g1%脂肪0g0%碳水化合物95.9g32%钠48mg2%8包装产品小包装用复合塑料袋,应符合 GB 9683、GB/T 28118 规定,大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规定。商品过度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规定。Q/JSSH0022S-20205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产品运输时,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车,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放、混装。运输中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9运输、贮存9.1运输产品运输时,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车,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放、混装。运输中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9.2贮存产品贮存于清洁卫生、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贮。堆放高度适宜,堆放位置距地面和墙的距离不得小于 20cm。10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