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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T
0017
S-2022
三鞭酒
2022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YTQ/JLYT0017S-2022三鞭酒2022-09-04 发布2022-09-11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Q/JLYT0017S-2022223535S-20222022 09262025 0925Q/JLYT0017S-20222三鞭酒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白酒或蒸馏酒为酒基,水、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驴鞭、牛鞭、覆盆子、黄精、枸杞、玛咖粉、大枣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白砂糖、冰糖、蜂蜜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预处理、浸泡、调制、过滤、灌装、灯检、包装而成的三鞭酒,产品类别为配制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T 5009.48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的测定GB 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 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T 18672枸杞GB 1977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量GB/T 20881液态法白酒GB/T 20882固液法白酒GB/T 24694玻璃容器 白酒瓶GB/T 27588露酒Q/JLYT0017S-20223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5883冰糖NY 317鹿副产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白酒应符合 GB/T 20821、GB/T 20822 的规定。3.1.2蒸馏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3.1.3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4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此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应是人工驯养健康因种源及基因是否纯正等因素屠宰并经过检疫。3.1.5驴鞭、牛鞭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且应经检验检疫合格。3.1.6覆盆子、黄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一部的规定。3.1.7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8大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1.9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3.1.10 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的规定。3.1.11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 12 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每 100ml 本品中添加玛咖粉 5 克。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应有的颜色GB/T 15038组织形态澄清,有光泽,无明显悬浮物,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酒香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酒精度a(20),(vol)2060GB 5009.225总酸(以乙酸计),(g/L)6.00GB/T 15038总糖b(以葡萄糖计),(g/L)300GB/T 15038总酯c(以乙酸乙酯计),(g/L)0.35GB/T 27588附录AQ/JLYT0017S-20224表 2 续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干浸出物,(g/L)0.50GB/T 15038氰化物(HCN计),(mg/L)8.0GB 5009.36甲醇d,(g/L)0.6GB 5009.266注:a: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b:总糖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0%;c:总酯仅限于蒸馏酒为酒基的酒;d: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3.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焦糖色(普通法)着色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酒精度、总糖、干浸出物、总酸、总酯、甲醇、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Q/JLYT0017S-20225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同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为:净含量小于 500ml 的抽取 8 瓶;净含量大于等于 500ml 的抽取 6瓶;总量不得少于 3000ml,分为 2 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备检。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三鞭酒配 料 表:白酒或蒸馏酒、水、梅花鹿鹿鞭(人工驯养)、驴鞭、牛鞭、覆盆子、黄精、枸杞、玛咖粉、大枣、白砂糖、冰糖、蜂蜜(具体以实际添加为准)产品类别:配制酒净 含 量:125ml(或按生产实际标注)酒 精 度:42vol(或按生产实际标注)总糖:(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企业:九鹿益通(吉林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地址:农安县农安镇群众村一社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喷码产品标准代号:Q/JLYT0017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饮用方法:建议一次 50-100ml,允许有少量沉淀摇匀后饮用更佳贮存条件:阴凉、干燥、避光玛咖粉食用限量25 克/天,每 100ml 本产品中添加玛咖粉 5 克警示语: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14 周岁以下儿童及酒精过敏者、心脑血管高血压病者、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食用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包装包装袋产品内包装采用玻璃瓶应符合GB/T 24694、GB 19778的规定;选用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Q/JLYT0017S-20226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挤压或撞击;包装箱码放高度不得超过 8 层。10贮存常温阴凉干燥处贮存:库房应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存放;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包装箱码放高度不得超过 8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