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HZHL 0005 S-2022 (高蛋白)酪蛋白酸钠.pdf
下载文档

ID:2659515

大小:149.51KB

页数:9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HZHL 0005 S-2022 高蛋白酪蛋白酸钠 2022 高蛋白 蛋白
Q/HZHL0005S2022 和政县华龙乳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ZHL 和政县华龙乳制品有限公司 和政县华龙乳制品有限公司 发 布 2022-04-14 发布 2022-04-14 实施(高蛋白)酪蛋白酸钠 Q/HZHL0005S2022 目 次 前言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要求 1 4 食品添加剂 3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 6 检验规则 3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 8 保质期 4 Q/HZHL0005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和政县华龙乳制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淑花 石锦生 宋礼李亚萍 本标准于2022年04月14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HZHL0005S2022 1(高蛋白)酪蛋白酸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蛋白)酪蛋白酸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适用于以酪蛋白(干酪素)为原料,经加氢氧化钠溶解转化、过滤、灭菌、喷雾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高蛋白)酪蛋白酸钠。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GB 1886.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41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乳糖、蔗糖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247 黏度测量方法 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238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 GB 316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005)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009)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Q/HZHL0005S2022 2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原料 3.1.1.1 酪蛋白(干酪素):应符合GB 31638的规定。3.1.2 辅料 3.1.2.1 氢氧化钠:应符合GB 1886.20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或淡黄色 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状态和杂质,嗅其气味 状态 粉末或颗粒状 气味 无嗅、无味或有轻微乳香气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w/%6.0 GB 5009.3 蛋白质(以干基计),w/%93.0 GB 5009.5 脂肪,w/%1.50 GB 5009.6 灰分,w/%3.90 GB 5009.4 pH 6.07.5 GB 1886.212 附录 A.3 粘度,mpa.s 2003000 Q/HZHL0005S 附录 A.1 乳糖,%1.00 GB 5413.5 3.4 有害物质限量 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有害物质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砷(以 As 计),mg/kg 2.0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 1.0 GB 5009.12 三聚氰胺,mg/kg 2.5 GB/T 22388 3.5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5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1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霉菌 20 GB 4789.15 酵母 20 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25g 不得检出 GB 4789.10 定性检验 沙门氏菌,/25g 不得检出 GB 4789.4 Q/HZHL0005S2022 3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3 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发货批号及数量要求,对不同班次或者同一班次产品经掺配均匀检验合格后为一批产品。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出厂检验抽取大包装净含量5kg时可进行分装取样,分装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从同一批次的2个或以上的大包装食品中扦取样品,扦取的样品混合均匀,抽取样品量不少于3kg,1.5kg做检验,1.5kg留样;小包装净含量5kg时,每一个小包装抽取10袋。6袋用于检验,4袋留样。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蛋白质、脂肪、pH值、灰分、粘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铅、砷、三聚氰胺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及客户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Q/HZHL0005S2022 4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包装材料聚乙烯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外包装复合袋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Q/HZHL0005S2022 5 附 录 A 酪蛋白酸钠粘度的测定 A.1 准确称取 15 克样品于 250ml 烧杯中,加入 85ml 65-75的蒸馏水,置于 65-75的水浴锅中,(85ml 水少量分次加入)用搅棒边加热边搅拌 10-20 分钟,使其完全溶解,停止搅拌取出降温至 25立即用旋转式粘度计检测粘度,注意测粘度时样品温度与盛转子的容器温度同为 25。读数乘以 100 即为该样品粘度值。注:用 NDJ-79 型粘度计,II 组方法圆筒状转子检测粘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