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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CW 0003 S-2023 蜂产品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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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CW 0003 S-2023 蜂产品制品 2023 产品 制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蜂产品制品备案号:360051S-2023备案日期:2023年2月7日有效期至:2028年2月6日Q/JCW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CW 0003S-20232023-01-08 发布2023-01-09 实施江西省昌旺蜂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CW 0003S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品分类.2 4 要求.2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CW 0003S2023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8mg/kg,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蜂产品”的“蜂蜜”项下铅限量(以Pb计)为1.0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昌旺蜂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小计。本标准批准人:夏小计。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CW 0003S2023 1 蜂产品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蜂产品制品的产品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金银花、枸杞子、桔梗、人参(人工种植)、罗汉果、鲜枇杷果、浓缩果汁、水果粉、食用花卉、蜂王浆,经水提取、浓缩、融蜜、混合、预热、过滤、调配、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蜂产品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有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97 蜂王浆 GB/T 13867 鲜枇杷果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7762 耐热玻璃器具的安全与卫生要求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N/T 0852 进出口蜂蜜检验规程 NY/T1506 绿色食品 食用花卉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CW 0003S2023 2 NY/T1884 绿色食品 果蔬粉 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3.1 类 以蜂蜜(添加量:50%)、桔梗、罗汉果、金银花、鲜枇杷果、浓缩果汁、水果粉、食用花卉、蜂王浆 为原辅料,经水提取、浓缩、融蜜、混合、预热、过滤、调配、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产品。3.2 类 以蜂蜜(添加量:50%)、枸杞子、人参(人工种植)、浓缩果汁、水果粉、食用花卉、蜂王浆为原辅料,经水提取、浓缩、融蜜、混合、预热、过滤、调配、灌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产品。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蜂蜜 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4.1.2 桔梗、罗汉果、金银花、枸杞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中相应品种项下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3 鲜枇杷果 应符合GB/T 13867的规定。4.1.4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5 浓缩果汁 应符合 GB 17325 的规定。4.1.6 水果粉 应符合NY/T 1884中的原料型果蔬粉项下水果粉的规定。4.1.7 食用花卉 应符合NY/T 1506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CW 0003S2023 3 4.1.8 蜂王浆 应符合 GB 9697 的规定。4.1.9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取本品10g,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性状 稠状半流体,允许有部分结晶现象 气味与滋味 味甜,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28 SN/T 0852 果糖和葡萄糖含量/(g/100g)30 GB 5009.8 铅(以Pb计)/(mg/kg)0.8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0.2 GB 5009.11 六六六/(mg/kg)0.05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05 GB/T 5009.19 锌(以Zn计)/(mg/kg)25 GB/T 5009.14 展青霉素a/(Ug/kg)50 GB/T 5009.185 四环素族抗生素残留量/(mg/kg)0.05 GB/T 5009.95 注:a仅限添加了苹果、山楂的产品 其他兽药残留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从其规定。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2 0/25g GB 4789.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CW 0003S2023 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2 0/25g GB 4789.10 第二法 菌落总数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 霉菌计数 200 GB 4789.15 嗜渗酵母菌计数 200 GB 14963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及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CW 0003S2023 5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1.2 产品标签上应标明蜂蜜的含量(50%)。7.1.3 添加人参(人工种植)的产品,标签应标明添加量,每天食用限量及不适宜食用人群。7.1.4 配方中含有人参(人工配方中含有人参(人工种植),食用量种植),食用量3 克克/天;应根据该物质的推荐食用限量和在产品中的天;应根据该物质的推荐食用限量和在产品中的含量,折算并明确标示出最终产品的食用限量。产品标签上须标注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含量,折算并明确标示出最终产品的食用限量。产品标签上须标注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 周岁以下儿童。周岁以下儿童。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17762、GB 4806.5、GB 4806.7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_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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