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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TG
0001
S-2019
人参海参肽固体饮料
2019
人参
海参
固体
饮料
Q/JLTG0001S-2019223004S-20192019102120221020*Q/JLTG备案号:22300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0 月 20 日吉林肽谷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JLTG0001S-2019人参海参肽(固体饮料)2019-09-11 发布2019-09-11 实施吉林肽谷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发布布Q/JLTG0001S-20191前言本标准由吉林肽谷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肽谷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起草人:石丰、任金威、王鲁娜、丁金刚、倪晓光。本标准适用于以下企业:国药肽谷有限公司、吉林肽谷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Q/JLTG0001S-20192人参海参肽(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肽粉、海参肽粉、牛骨胶原蛋白肽粉为原料,添加甜味剂(异麦芽酮糖)、食用香精,经称量、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海参肽(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602固体饮料Q/JLTG0001S-20193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 318人参制品NY/T 1513绿色食品 畜禽可使用副产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Q/JLTG 0002S海参肽粉Q/JLTG 0006S人参肽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人参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肽粉应符合 Q/JLTG0006S 的规定。3.1.2海参肽粉应符合 Q/JLTG0002S 的规定。3.1.3牛骨胶原蛋白肽粉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4异麦芽酮糖应符合 GB 1886.182 的规定。3.1.5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6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浅黄色至米黄色取5g左右的被检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所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味。组织形态粉末状,细腻均匀滋、气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蛋白质(以干基计),80.0GB 5009.5肽含量(以干基计),60.0GB/T 22492 附录B人参总皂苷,%0.2NY318 附录BQ/JLTG0001S-20194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50GB 4789.15致病菌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异麦芽酮糖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食用香精增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型式检验Q/JLTG0001S-20195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小于 3 个最小包装单位样品,所取样品不得少于 100g。样品分成 2 份,一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海参肽(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人参肽粉、海参肽粉、牛骨胶原蛋白肽粉、甜味剂(异麦芽酮糖)、食用香精净含量/规格: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 质 期:24 个月贮存条件:置于常温干燥处、开袋后请尽快食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TG 0001S食用方法: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每 100 克产品添加人参 15 克,人参食用量每天3 克。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Q/JLTG0001S-20196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600kJ19%蛋白质90.2g150%脂肪0.7g1%碳水化合物2.4g2%钠773mg39%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