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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ZKL 0038 S-2022 补王虫草精牦牛乳粉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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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ZKL 0038 S-2022 补王虫草精牦牛乳粉固体饮料 2022 虫草 牦牛 乳粉 固体 饮料
Q/LZKL0038S2022 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ZKL 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发布 2022-10-08 发布 2022-10-08 实施 补王虫草精牦牛乳粉固体饮料 Q/LZKL0038S2022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要求 2 4 食品添加剂 3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 6 检验规则 3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 8 保质期 4 附录A5 附录B 7 Q/LZKL0038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兰州科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云平 本标准于2022年10月08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LZKL0038S2022 1 补王虫草精牦牛乳粉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补王虫草精牦牛乳粉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补王虫草精(100冬虫夏草菌丝粉)、牦牛乳粉为主要原料,辅以乳清蛋白粉、牦牛骨肽粉、麦芽糊精、莜麦粉、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为原料,经过配料、粉碎、混匀、灭菌、分装等工艺制成补王虫草精牦牛乳粉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89 饮料通则 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T 13360 莜麦粉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 Q/LZKL0038S2022 2 RHB 804 牦牛乳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卫生部卫新食准字(96)第17号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原料要求 3.1.1.1补王虫草精: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3.1.1.2 牦牛乳粉:应符合RHB 804的规定。3.1.2 辅料要求 3.1.2.1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2.6的规定。3.1.2.2 牦牛骨肽粉:应符合GB 31645的规定。3.1.2.3 乳清蛋白粉:应符合GB 11674的规定。3.1.2.4 莜麦粉:应符合GB/T 13360的规定。3.1.2.5 维生素C(抗坏血酸):应符合GB 14754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乳白色或淡黄色,色泽均匀一致 GB 7101 滋味、气味 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滋味气味 状态 均匀粉末状固体,无结团现象。无正常视力下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蛋白质,g/100g 0.5 GB 5009.5 水分,g/100g 7.0 GB 5009.3 腺苷,mg/100g 1.0 附录 A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污染物限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0.8 GB 5009.12 锡a(以 Sn 计),mg/kg 150 GB 5009.16 注 a: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Q/LZKL0038S2022 3 表 4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b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000 5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0 GB 4789.3 第二法 霉菌,CFU/g 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 5 0 0-GB 4789.4 注:b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规定。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维生素C(抗坏血酸)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袋(瓶),15袋(瓶)用于检验,5袋(瓶)留样。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Q/LZKL0038S2022 4 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注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得食用,补王虫草精食用量每天不得超过10克。7.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4806.7、GB 4806.5、GB/T 28118、GB 4806.9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储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Q/LZKL0038S2022 5 附录附录 A A (规范性附录)(规范性附录)食品中腺苷的检测方法食品中腺苷的检测方法 A.1 范围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食品中腺苷的测定方法。本方法适用于以补王虫草精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中腺苷的测定。本方法的检出限:0.04g。线性范围:0.40-60.0g/mL。A.2 原理原理 将试样使用水进行提取,根据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定性定量检测。A.A.3 试剂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双蒸水。A.3.1 磷酸二氢钾:分析纯。A.3.2 无水乙醇:优级纯。A.3.3 甲醇:优级纯。A.3.4 提取液:水。A.3.5 腺苷标准液:准确称取腺苷标准品 0.0100g,加入水溶解并定容至 25mL。此溶液每 1mL含 0.4mg 腺苷。A.4 仪器仪器 A.4.1 高效液相色谱仪:附紫外检波器(UV)。A.4.2 超声波清洗器 A.4.3 离心机 A.5 分析步骤分析步骤 A.5.1 试样处理 取 10 克以上的试样进行混匀,准确称取适量试样(精确至 0.001g)于 25mL 容量瓶中,加入约 20mL 提取液,超声提取 10min。取出后加入提取液定容至刻度,混匀后以 3000rpm/min离心 3min。经 0.45m 滤膜过滤后供液相色谱分析用。A.5.2 液相色谱参考条件 A.5.2.1 色谱柱:C18 柱 4.6150mm,5m。A.5.2.2 柱温:室温。A.5.2.3 紫外检波器:检测波长 254nm。A.5.2.4 流动相:甲醇:0.01mol/L 磷酸二氢钾溶液=10:90。A.5.2.5 流速:1.0ml/min。A.5.2.6 进样量:10L。A.5.2.7 色谱分析:取 10L 标准溶液及试样溶液注入色谱仪中,以保留时间定性,以试样峰高或峰面积与标准比较定量。A.5.3 标准曲线制备 分别配制浓度为 0.400、2.00、4.00、20.0、60.0g/mL 腺苷标准溶液,在给定的仪器Q/LZKL0038S2022 6 条件下进行液相色谱分析,以峰高或峰面积对浓度作标准曲线。A.5.4 分析结果的表示 A.5.4.1 计算 X=12 hC V 100hm 1000 式中:X:试样中腺苷的含量,mg/100g;h1:试样峰高或峰面积;C:标准溶液浓度,g/mL;V:试样定容面积,mL;h2:标准溶液峰高或峰面积;m:试样质量,g。A.5.4.2 结果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A.6 技术参数 准确度方法的回收率在 92.798.3之间。允许差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 2 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Q/LZKL0038S2022 7 附录附录 B B 补王虫草精 中文名称中文名称 补王虫草精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Cordyceps sinensis essence 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来源:冬虫夏草真菌 种属:核菌纲、麦角菌科、虫草属 生产工艺生产工艺 经菌种培养、接种到莜麦和蛋白胨培养基上,发酵培养(1620,715天)、烘干(6070)、粉碎、过筛、分装、灭菌等工艺制成。食用量食用量 10克/天 不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 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 质量质量要求要求 性状 呈土黄色粉末 冬虫夏草菌丝粉 100 腺苷 4.4mg/100g 粗多糖(以葡萄糖计)1500mg/100g 蛋白质 8.0g/100g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使用范围:直接食用、酒类、罐头、调味品、饮料。2.说明书中应该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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