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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H 0003 S-2019 红参石榴浓缩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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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H 0003 S-2019 红参石榴浓缩饮品 2019 红参 石榴 浓缩 饮品
Q/JLYH0003S-2019222413S-20192019111520221114*Q/JLYH备案号:222413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11 月 14 日吉 林 迎 赫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JLYH0003S-2019红参石榴浓缩饮品2019-07-21 发布2019-08-05 实施吉林迎赫药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YH0003S-20191红参石榴浓缩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石榴为原料,经煎煮、浓缩后添加胶原蛋白肽、针叶樱桃粉、食用葡萄糖、柠檬酸(加或不加)、山梨酸钾调配、分装、灭菌、包装而成的植物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0食用葡萄糖Q/JLYH0003S-20192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1326植物饮料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肽DB13/T 666无公害果品石榴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公告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公告的规定,食用量3 克/天;本品 100 克添加大于等于 3 克小于 15 克。3.1.2 石榴应符合 DB13/T 666 的规定3.1.3 针叶樱桃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3.1.4 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3.1.5 胶原蛋白肽应符合GB 31645的规定。3.1.6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7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8 生活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红色至棕褐色或本品应有的色泽按标签标示的冲调比例稀释后,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辨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组织形态均匀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异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固形物/(g/L)3GB/T 12143人参总皂苷/%0.7NY 318 附录B肽含量(以干基计)/%6.0GB/T 22492附录B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g10.0GB/T 5009.7来源于植物原料和其提取物的固形物,不包括辅料的固形物。Q/JLYH0003S-201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菌/cfu/mL2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1: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防腐剂0.5g/kg0.5g/kgGB 5009.28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Q/JLYH0003S-20194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次随机抽取 6 瓶(罐),3 瓶(罐)用作检验,另 3 瓶(罐)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石榴浓缩饮品配料表:水、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石榴、针叶樱桃粉、胶原蛋白肽、食用葡萄糖、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柠檬酸)红参食用限量3 克/天。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吉林迎赫药业有限公司地址: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同德路 6666 号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YH0003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说明:本标签式样只作为标准申报用,实际情况按生产需要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标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Q/JLYH0003S-20195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mL)NRV%能量705 千焦(KJ)8%蛋白质2.5 克(g)4%脂肪5.6 克(g)9%碳水化合物11.1 克(g)4%钠6 毫克(mg)0%8包装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4806.5 GB 4806.7 GB/T 28118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质期置阴凉干燥处保存。产品堆放必须距离墙、地面 20cm 以上,不得与有害物质混存,防止潮湿。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装混运。运输中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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