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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T 0078 S-2022 甘油二酯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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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T 0078 S-2022 甘油二酯油 2022 甘油二酯
注 注 注 注 注 注 注 注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HT 甘油二酯油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Q/HT 0078S-2022 2022-12-06 发布 2023-01-04 实施 备案号:44060012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1月03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HT 0078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中的食品安全要求,如遇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变更,则以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为准。本标准由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使用单位: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代代田(武汉)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代代田佛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秀杰、许伊民、曲景君、王玉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HT 0078S-2022 1 甘油二酯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油二酯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第三章规定的产品分类。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886.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1886.1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GB 1886.1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1886.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1886.2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 GB 19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7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64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T 26636 动植物油脂 聚合甘油三酯的测定 高效空间排阻色谱法(HPSEC)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油 GB/T 31740.3 茶制品第3部分:茶黄素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计委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7年第7号)Q/HT 0078S-202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产品分类 3.1.1 一级甘油二酯油:以橄榄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等食用植物油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为原料,以脂肪酶制剂、水、甘油等为主要辅料,添加或不添加维生素E、维生素A、-亚麻酸、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迷迭香提取物、抗坏血酸棕榈酸酯、茶黄素、抗坏血酸,通过酶催化,经蒸馏分离、脱色或不脱色、脱臭或不脱臭、分装或不分装等工艺而制成的甘油二酯含量80%、甘油三酯含量18%的甘油二酯油。3.1.2 二级甘油二酯油:以橄榄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等食用植物油中的一种或者几种为原料,以脂肪酶制剂、水、甘油等为主要辅料,添加或不添加抗维生素E、维生素A、-亚麻酸、丁基羟基茴香醚(BHA)、而顶级羟基甲苯(BHT)、叔丁基对二苯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迷迭香提取物、抗坏血酸棕榈酸酯、茶黄素,通过酶催化,经蒸馏分离、脱色或不脱色、脱臭或不脱臭、分装或不分装等工艺而制成的甘油二酯含量40%、甘油三酯含量58%的甘油二酯油。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橄榄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要求。4.1.2 脂肪酶制剂:应符合GB 1886.174要求。4.1.2 水:应符合GB 5749要求。4.1.3 甘油:应符合GB 29950要求。4.1.4 维生素 E:应符合 GB 1886.233 要求。4.1.5 维生素 A:应符合 GB 14750 要求。4.1.6 -亚麻酸:应符合关于乳木果油等 10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7 年第 7 号)要求。4.1.7 丁基羟基茴香醚:应符合 GB 1886.12 要求。4.1.8 二丁基羟基甲苯:应符合 GB 1900 要求。4.1.9 特丁基对苯二酚:应符合 GB 26403 要求。4.1.10 没食子酸丙酯:应符合 GB 1886.14 要求。4.1.11 迷迭香提取物:应符合 GB 1886.172 要求。4.1.12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应符合 GB 1886.230 要求。4.1.13 茶黄素:应符合 GB/T 31740.3 要求。4.1.14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 按GB 2716规定执行。气味、滋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状态 透明状液体,质地均匀,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Q/HT 0078S-2022 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一级 二级 甘油二酯含量,%80 40 甘油三酯含量,%18 58 单甘脂含量,%1.5 游离脂肪酸含量,%0.5 酸价(KOH),mg/g 0.9 过氧化值,g/100g 0.12 总砷(以 As 计),mg/kg 0.1 铅(以Pb计),mg/kg 0.08 苯并a芘,ug/kg 9 黄曲霉毒素B1,g/kg 10 4.4 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4.5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方法 6.1 理化指标检验 6.1.1 甘油二酯含量、甘油三酯含量、单甘脂含量 按GB/T 26636规定执行。6.1.2 游离脂肪酸含量 按GB 5009.168规定执行。6.1.3 酸价 按GB 5009.229规定执行。6.1.4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执行。6.1.5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执行。6.1.6 铅 按GB 5009.12规定执行。6.1.7 黄曲霉毒素 B1 按GB 5009.22规定执行。6.1.8 苯并a芘 按GB 5009.27规定执行。6.2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Q/HT 0078S-2022 4 7.1 原辅料入库检验 索取供应商的合格报告或按照相应的原辅料标准开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前,需每一组批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出具合格证书或报告。7.2.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酸价、过氧化值、净含量。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1)产品定型投产时;2)更换主要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4)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5)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6)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2 检验项目按本标准中规定的第 4.2 条4.5 条核查。7.4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7.5 抽样方法 净含量按JJF 1070中的规定抽样,其它项目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分别做相关检验。7.6 判定规则 7.6.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6.2 如有检验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复检仍有 1 项指标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签、标志 8.1.1 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8.1.2 包装储运标志按 GB/T 191 的规定执行。8.2 包装 产品包装用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1要求。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发新型包装材料或制品,新包装材料或制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8.3 运输 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挤压碰撞。产品装卸要小心轻放,运输过程中不能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载。8.4 贮存 8.4.1 未开封的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及避光的场所,与地面、墙壁间隔 10cm 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共存。产品使用后宜密封并冷藏贮存。8.4.2 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下,根据产品的规格、包装材料不同,产品的保质期为不低于 6 个月,具体见标签标示。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发新型包装材料,产品保质期根据新型包装材料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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