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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SY
0011
S-2022
红花籽油
2022
红花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红花籽油备案号:360799S-2022备案日期:2022年11月3日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日Q/KSY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KSY 0011S-20222022-10-16 发布2022-10-26 实施江西康膳源油脂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SY 0011S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SY 0011S2022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代替了Q/KSY 0011S2020 红花籽油。本标准与Q/KSY 0011S202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特征性指标进行修订。感官指标按质量等级进行分级管理、理化指标按加工工艺和质量等级进行分类,部分数据进行加严。理化指标溶剂残留量改为不得检出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08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油脂及其制品”项下铅限量(以Pb计)0.1mg/kg。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08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油脂及其制品”项下铅限量(以Pb计)0.1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康膳源油脂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军。本标准批准人:李学军。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SY 0011S2022 1 红花籽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花籽油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花籽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脱色、脱酸、脱脂、过滤、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红花籽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T 5525 植物油脂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 GB/T 5527 动植物油脂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 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 GB/T 5531 粮油检验植物油脂加热试验 GB/T 553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 5534 动植物油脂 皂化值的测定 GB/T 5535.1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17876 塑料防盗瓶盖 GB/T 22460 动植物油脂 罗维朋色泽的测定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SY 0011S2022 2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115 红花籽 LS/T 6121.1 粮油检验 植物油中谷维素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ISO12228:1999 动植物油脂 甾醇成分及甾醇总含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红花籽 应符合LS/T 3115 的规定。3.2 特征指标 3.2.1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特级 一级 折光指数/(n40)1.4671.470 GB/T 5527 相对密度/(d2020)0.9220.927 GB 5526 碘值(I)/(g/100g)136148 GB/T 5532 皂化值(KOH)/(mg/g)186198 GB/T 5534 不皂化物/(g/kg)15 GB/T 5535.1 3.2.2 红花籽油脂肪酸组成见表2 表 2 项 目 含量(%)检验方法 特级 一级 豆蔻酸 C C14:0 ND0.2 GB 5009.168 棕榈酸 C16:0 5.38.0 棕榈一烯酸 C16:1 ND0.2 十七烷酸 C17:0 ND0.1 十七碳一烯酸 C17:1 ND0.1 硬脂酸 C18:0 1.92.9 油酸 C18:1 8.421.3 亚油酸 C18:2 67.883.2 亚麻酸 C18:3 ND0.1 花生酸 C20:0 0.20.4 二十碳一烯酸 C20:1 0.10.3 山嵛酸 C22:0 ND1.0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SY 0011S2022 3 芥酸 C22:1 ND1.8 木焦油酸 C24:0 ND0.2 二十四碳一烯酸 C24:1 ND0.2 注:ND 表示来检出,定义为0.05%3.2.3红花籽油总甾醇要求为2100mg/kg4600mg/kg,甾醇成分含量见表3 表3 甾醇成分 占总甾醇的百分数(%)检验方法 特级 一级 胆固醇 cholesterol ND0.7 ISO12228:1999 芸苔甾醇brassicasterol ND0.4 菜籽甾醇 campesterol 9.213.3 豆甾醇 stigmasterol 4.59.6 -谷甾醇beta-sitosterol 40.250.6 -5-燕麦甾醇delta-5-avenasterol 0.84.8 -7-谷甾醇delta-7-stigmastenol 13.724.6 -7-燕麦甾醇delta-7-avenasterol 2.26.3 其他 others 0.56.4 注:ND 表示来检出,定义为0.05%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1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特级 一级 滋味、气味 具有红花籽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GB/T 5525 透明度 澄清 透明 GB/T 5525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黄20红3.0 GB 5009.37 水分及挥发物/(%)0.20 GB 5009.236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SY 0011S2022 4 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5和GB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滋味、气味、色泽、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酸价(KOH)/(mg/g)1.0 3.0 GB 5009.229 过氧化值/(g/100g)0.25 GB 5009.227 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10mg/kg视为未检出)GB 5009.262 黄曲霉毒素B1/(g/kg)10 GB 5009.22 苯并(a)芘/(g/kg)8 10 GB 5009.27 总砷(以As计)/(mg/kg)0.1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0.08 GB 5009.12 其他污染物及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2、GB2763及国家相关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KSY 0011S2022 5 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GB 2716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5、GB4806.7、GB 4806.9、GB/T 17374、GB/T24694(食品级)、GB/T 17876 的规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