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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HY 0001 S-2019 果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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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HY 0001 S-2019 果酱 2019
Q/HHY 0001S-2019果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酱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红橘、梨、苹果、柠檬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冰糖、蜂蜜、饴糖等,加或不加生姜、药食两用物品(栀子、罗汉果),经原料预处理、切配、压榨、过滤、高温熬制、冷却、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预包装即食果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2474果酱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辅料3.1.1新鲜水果应新鲜、无虫蛀、无异味、无霉变、无腐败,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Q/HHY0001S一20193.1.2其他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3.2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港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滋味与气味具有本品周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将样品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视、鼻嗅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5009.12窝3.4微生物限量3.4.1指示菌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用表3指示菌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项目检验方法ncM菌落总数(CFU/g)21010GB4789.2大肠菌群(CU/g)521010GB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g)150GB4789.15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4.2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致病菌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以CU/g计)项目检验方法ncM金黄色葡萄球菌(CU/g)51001000GB4789.10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CFU/g)500一GB4789.4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和公告的规定。2Q/HHY0001S-2019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C和相关公告的规定。3.6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3.7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3.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配方、同一批原料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同一批产品。4.2抽样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kg的样品。将样品分为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用于复检备查。型式检验加倍抽样。4.3出厂检验每批产品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章4.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3章中3.2、3.3、3.4、3.7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当原辅料、配方、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停产半年以下又恢复生产时:e)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5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理化指标如出现1项及1项以上不合格项时,可从备检样品或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5.1标志、标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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