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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BZT
0052
S-2023
即食谷物粉
2023
即食
谷物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即食谷物粉备案号:360034S-2023备案日期:2023年1月19日有效期至:2028年1月18日Q/JBZT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BZT 0052S-20232023-01-06 发布2023-01-06 实施江西保中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ZT 0052S202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甘油二酯油粉的质量要求.5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ZT 0052S2023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0.16mg/kg,严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麦片、面筋、八宝罐头、带馅(料)面米制品除外)”项下铅限量(以Pb计)0.2mg/kg。本标准代替了Q/JBZT 0052S2021 即食谷物粉(2021年08月06日发布),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保中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何伟平、马龙辉、卢炼钢。本标准批准人:方秋生。本标准同样适用于委托方企业:江西米酯宝特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九江鑫帛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302室)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ZT 0052S2023 1 即食谷物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谷物粉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发芽糙米、甘油二酯油粉为主要原辅料,选择性添加添加固体饮料、魔芋精粉、低聚异麦芽糖、抗性糊精、大豆肽粉、食品添加剂(赤藓糖醇),经原料预处理、干燥和熟化、粉碎、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即食谷物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96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固体饮料 GB/T 18104 魔芋精粉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 GB/T 22492 大豆肽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3216 发芽糙米 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原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ZT 0052S2023 2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发芽糙米 应符合NY/T 3216的规定。3.1.2 甘油二酯油粉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3 固体饮料 应符合 GB 7101 的规定。3.1.4 魔芋精粉 应符合 GB/T 18104 的规定。3.1.5 抗性糊精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的规定。3.1.6 低聚异麦芽糖 应符合GB/T 20881 的规定。3.1.7 大豆肽粉 应符合GB/T 22492 的规定。3.1.8 赤藓糖醇 应符合 GB 26404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 本品适量倒入洁净、干燥、透明的容器中,目测其外观、色泽、杂质;另取本品适量,用适量4050的开水,充分搅拌均匀后,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观察其冲调性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冲调性 用适量 4050的开水冲调均匀后呈粘稠状或固液混合状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ZT 0052S2023 3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10.0 GB 5009.3 铅(以Pb计)/(mg/kg)0.16 GB 5009.12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菌落总数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 霉菌 5 2 50 102 GB 4789.1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ZT 0052S2023 4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7.1.2 本品标签上应标明甘油二酯油粉的添加量,每日食用限量和不适宜人群。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7、GB 9683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BZT 0052S2023 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甘油二酯油粉的质量要求 A.1 甘油二酯油粉 以甘油二酯油为原料,选择性添加乳清蛋白粉、低聚异麦芽糖、聚葡萄糖、麦芽糊精、抗性糊精、菊粉、水、食品添加剂(酪蛋白酸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阿拉伯胶、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磷脂、抗坏血酸钠)为原辅料,经配料、搅拌、剪切、均质、干燥、复配、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产品,其质量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 A.1 甘油二酯油粉的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外观 干燥均匀粉末状或颗粒状,疏松、无结块 色泽 白色至乳白色或淡黄色,色泽均匀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无酸败及其他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项 目 指 标 一级 二级 甘油二酯含量(%)40 20 水分及挥发物/(g/100g)5.0 铅(以 Pb 计)/(mg/kg)0.08 酸价(以脂肪计)(KOH 计)/(mg/g)1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13 注: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大肠菌群 5 2 10 100 菌落总数 5 2 1000 50000 霉菌 50 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江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