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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TS 0038 S-2022 保健食品原料 金银花提取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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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XTS 0038 S-2022 保健食品原料 金银花提取物 2022 保健食品 原料 金银花 提取物
湖南惠欣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XTS0038S-202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保健食品原料金银花提取物限名架专用元号:432183S-2022有:年1o日28月全年2022-03-15发布2022-04-01实施湖南惠欣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HXTS0038S-202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格式编写。本标准由湖南惠欣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由湖南惠欣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归口。本标准由湖南惠欣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振伟、易声香、郑涛。本品供威海紫光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保健食品金奥力牌金银花桔梗无花果含片国食健注G20141269。Q/HXTS0038S-2022保健食品原料金银花提取物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原料金银花提取物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金银花经粉碎、过筛、提取(用10倍量80%乙醇回流提取2次,每次2h)、浓缩、喷雾干燥(进口温度180-210,出口温度65-85)、粉碎、过筛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4187包装容器纸桶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生贴GB/T22250保健食品中绿原酸的测定GB/T29605感官分析食品感官质量控制导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3要求Q/HXTS0038S-20223.1原辅料要求3.1.1忍冬科植物忍冬Lonicera japonica Thunb.的干燥花蕾或带初开的花。金银花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3.1.2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棕色GB/T29605,取适量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滋味与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组织形态粉末状,无结块、无霉变、无虫蛀观察其色泽和组织形态。嗅其气味,用温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开水漱口,品其滋味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绿原酸/(%)10.0GB/T22250水分/(%)5.0GB5009.3灰分/(%)7.5GB5009.4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四部(2020版)100%以上通过100目筛0982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第二法(筛分法)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重金属,mg/kg1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四部(2020版)0821重金属检测法铅(以Pb计)/(mg/kg)2.0GB5009.12砷(以As计)/(mg/kg)1.0GB5009.11汞(以Hg计)/(mg/kg)0.3GB5009.17康健一3.5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30000GB4789.2大肠菌群(MPN/g)0.92GB4789.3MPN计法霉菌和酵母(CFU/g)50GB4789.15沙门氏菌0/25gGB4789.4Q/HXTS0038S-2022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GB4789.10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3.6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7405和GB14881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投料、同一工艺过程内生产的,质量具有均一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随机抽样,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00g的样品,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留存备查。5.3出厂检验5.3.1每批产品应由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附合格证方能出厂销售5.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绿原酸、水分、灰分、粒度微生物限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员5.5.2如有检验项目(微生物项目除外)不符合本标准,应对同批次产品留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不合格。5.5.3微生物项目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验。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志6.1.1标签按GB7718、GB16740的规定。6.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6.2包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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