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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FY 3103 S-2022 即食炆玉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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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FY 3103 S-2022 即食炆玉竹 2022 即食 玉竹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即食炆玉竹备案号:360649S-2022备案日期:2022年9月9日有效期至:2027年9月8日Q/JFY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FY 3103S-20222022-06-21 发布2022-06-21 实施江西奉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FY 3103S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原、辅料要求.2 3.1 感官要求.2 3.2 理化指标.3 3.3 污染物限量.3 3.4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3 3.5 微生物限量.3 3.6 净含量.4 3.74 食品添加剂.4 5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4 6 检验规则.4 组批.4 6.1 抽样.4 6.2 检验分类.4 6.3 判定规则.4 6.4 仲裁.4 6.5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标志、标签.5 7.1 包装.5 7.2 运输.5 7.3 贮存.5 7.4 保质期.5 7.5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FY 3103S2022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中铅限量(以Pb计)为0.9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水果制品”项下铅限量(以Pb计)为1.0mg/kg。本标准由江西奉原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奉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敏、黄新谱、吴苏、肖小风。本标准批准人:邓建霞。本标志适用于江西奉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石峡乡石峡村。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FY 3103S2022 1 即食炆玉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炆玉竹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竹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黑豆、黑芝麻、枸杞、桑椹、山药、扁桃仁、薏苡仁、茯苓、黄酒、蜂蜜等辅料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配料、熟化(炆制等)、成型、干燥、包装、检验、入库等工艺制成的其他食品(即食炆玉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36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黄酒 GB 14881 食品生产通用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18672 枸杞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FY 3103S2022 2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23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0761 扁桃仁 GB/T 30768 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原、辅料要求 3.1 3.1.1 玉竹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中相应品种项下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应分别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3.1.2 黑豆、黑芝麻、桑椹、山药、薏苡仁、茯苓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中相应品种项下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应分别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3.1.3 黄酒 应符合GB/T 13662的规定。3.1.4 扁桃仁 应符合GB/T 30761的规定。3.1.5 枸杞 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3.1.6 蜂蜜 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感官要求 3.2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外观 具有本品应有的外观,无霉变,无虫蛀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得外来杂质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FY 3103S2022 3 理化指标 3.3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35 GB 5009.3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1 GB 5009.34 污染物限量 3.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表3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0.9 GB 5009.12 镉(以Cd计)/(mg/kg)0.5 GB 5009.15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3.5 农药最大残留量符合GB2763的规定,其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敌百虫/(mg/kg)0.2 GB/T 20769 多菌灵/(mg/kg)0.2 GB/T 20769 注:国家禁用、限用农药从其规定。微生物限量 3.6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其他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3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霉菌/(CFU/g)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 5 0 0-GB 4789.4 金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2 103 GB 4789.10平板计数法 注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N为同一批次产品为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最高安全的限量值。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FY 3103S2022 4 净含量 3.7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组批 6.1 同一次投料、同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抽样 6.2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检验分类 6.3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米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判定规则 6.4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任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仲裁 6.5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FY 3103S2022 5 标志、标签 7.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包装 7.2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28121、GB 9683、GB/T 28118、GB/T 30768 的规定。7.2.2 包装应封口严密。运输 7.3 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避免剧烈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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