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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ZN 0001 S-2022 豆腐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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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ZN 0001 S-2022 豆腐圆 2022 豆腐
Cs Q/GXZN 广西壮农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XZN 0001S-2022 豆腐圆 民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1316 S-2022 有效期至去。习年胡(Q 2022一09一20发布 2022一10一20实施 广西壮农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Q/GXZN 0001S-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 本文件由广西壮农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杜启东、黄华琳、吴世民、汪葱。本文件于2022年9月20日发布,2022年10月20日实施。0/GXZN OOO1S-2O22 豆腐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豆腐圆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豆腐(外购或自制)为皮料,辅以糯米、木耳、香菇、玉米、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蚝油等(详见第四章),经挑拣、馅料切碎、馅料炒制混合、包馅成型、熟制或不熟制、冷却、包装、冷藏(或不冷藏)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豆腐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I 1354 大米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I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I 6192 黑木耳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 8967 谷氨酸钠(味精)Q/GXZN 0001S-2022 GB/I 13662 黄酒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I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I 18186酿造酱油 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 GB/I 21999 蚝油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I 30383 生姜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I 38581 香菇 NY/I 579 韭菜 SB/I 10371 鸡精调味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 4.1 根据生熟分类 4.1.1生制品 产品应经烹调加热煮熟才能食用的产品。4.1.2熟制品 产品经简单加热才能食用的非即食产品。4.2 根据原辅料不同分类 4.2.1韭菜豆腐圆 配料:豆腐、韭菜、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4.2.2猪肉豆腐圆 配料:豆腐、猪肉、韭菜、葱、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4.2.3牛肉豆腐圆 配料:豆腐、牛肉、韭菜、葱、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4.2.4鱼肉豆腐圆 2 0/GXZN 0001S-2022 配料:豆腐、鱼肉、韭菜、葱、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4.2.5鸡肉豆腐圆 配料:豆腐、鸡肉、韭菜、葱、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2.6虾肉豆腐圆 配料:豆腐、虾肉、韭菜、葱、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4.2.7鸭肉豆腐圆 配料:豆腐、鸭肉、韭菜、葱、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4.2.8羊肉豆腐圆 配料:豆腐、羊肉、韭菜、葱、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4.2.9混合豆腐圆 配料:豆腐、混合肉(猪、牛、鸡、鸭、鱼、虾等肉类两种或两种以上)、韭菜、葱、生姜、糯米、木耳、香菇、玉米、冬豆、胡萝卜、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酿造酱油、调料酒(白酒、黄酒)、食用生粉、复合香辛料、味精、鸡精调味料、耗油。5 要求 1 原辅料要求 5.1.1 豆腐 应符合GB 2712的规定 5.1.2 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 应符合GB 2707、GB 31650的规定。5.1.3 鱼肉、虾肉 应符合GB 2733、GB 31650的规定。5.1.4 糯米 应符合GB/T 1354的规定。5.1.5 韭菜 应符合NY/T 579.GB 2762.GB 2763的规定。3 Q/GXZN 0001S-2022 5.1.6 木耳 应符合GB/T 6192的规定。5.1.7 香菇 应符合GB/T 38581的规定。5.1.8 生姜 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5.1.9 食用盐 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5.1.10 味精 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5.1.11 蚝油 应符合GB/T 21999的规定。5.1.12 白酒 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5.1.13 黄酒 应符合GB/T 13662的规定。5.1.14 酿造酱油 应符合GB/T 18186的规定。5.1.15 鸡精调味料 应符合SB/T 10371的规定。5.1.16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5.1.17 食用生粉 应符合其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其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5.1.18 葱、玉米、冬豆、胡萝卜 应质好、新鲜,无虫蛀、霉变,气味正常,并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19 复合香辛料 应符合GB/I 15691的规定。5.1.20 生产用水 心 Q/GXZN 0001 S-2022 应符合;B 5749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无霉变 气味和滋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杂质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酬b0Og)落 80 蛋白质/(g/lOOg)3.8 食盐(以NaC1计)/(以lOOg)(3.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酬lOOg)毛 0.25 铅(以Pb计)/(mg/kg)毛 0.4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素菜产品不适用。5.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GB 19295中3.6的规定。6 食品添加剂 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6.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8 检验方法 8.1 感官要求 Q/GXZN 0001S-2022 随机抽取1 OOg样品,平铺于清洁净白瓷盘中,于明亮处用正常视力观测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按食用方法处理后闻其气味,用温水漱口,品尝其滋味。8.2 理化指标 8.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8.2.2 蛋白质 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8.2.3 食盐 按GB 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8.2.4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o.2.i?TLfl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8.2.6 真菌毒素 按GB 2761规定的方法测定。8.2.7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8.3 微生物限量 8.3.1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8.3.2 其他产品的微生物 按GB 19295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8.4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9 检验规则 9.1 组批 以同一批次原料、同一工艺配方、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班次,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加工的同品种同一 包装规格的产品为检验批。.2 取样方法和取样量 6?、Q/GXZN 0001 S-2022 油样基数不得少于200袋,每批随机抽取16袋,将所抽样品分成两份,1份检验,1份备查。9.3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9.4 出厂检验 9.4.1 每批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或盖有合格章后方准出厂。9.4.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9.5 型式检验 9.5.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9.5.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5.2.5.3.5.4.6.2规定的项目。9.6 判定规则 9.6.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2 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若有不符合本文件规定要求时,可重新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规定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10.,标签、标志 10.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要求。同时还应在标签上标示食用方法。1.2 运输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10.2 包装 10.2.1 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及规定的要求。外包装用纸箱。10.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0.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污染,运输过程应有防尘、防晒、防潮的措施,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产品时不得丢甩、撞击和挤压,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10.4 贮存 a b c d、2、产、了、/7 Q/GXZN 0001 S-2022 产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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