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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LRG
0006
S-2022
姜甘草压片糖果
2022
甘草
压片
糖果
2022-07-20 发布 2022-08-20 实施 Q/GLRG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GLRG 0006S-2022 姜甘草压片糖果 广东菱融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130158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9月2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 Q/GLRG 0006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和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参考了SB/T 10347-2017糖果 压片糖果;其中铅已严于国家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广东菱融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菱融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骆晓回。Q/GLRG 0006S-2022 1 姜甘草压片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姜甘草压片糖果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糖醇或糖(山梨糖醇、木糖醇、低聚果糖中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以干姜、花椒、甘草为辅料,经前处理、粉碎、过筛、调配、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内包装、外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姜甘草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3528.2 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2部分:低聚果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83 生姜 Q/GLRG 0006S-2022 2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花椒、甘草: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51 号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有关规定。3.1.2 干姜:应符合 GB/T 30383 的规定。3.1.3 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规定。3.1.4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5 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2 的规定。3.1.6 以上原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呈本品应有的颜色,色泽均匀 抽取样品 5g 左右,倒置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状态和色泽,用鼻子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并作口感评价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片状、块型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无霉变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干燥失重/(g/100g)5.0 GB 5009.3 中(第二法)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3.4 微生物限量 Q/GLRG 0006S-2022 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规定进行。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 5.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需经本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或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库。5.2 组批 由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3 出厂检验 5.3.1 抽样方法和数量 由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最小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且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检样一式二份,一份供检验和另一份复检备用。净含量检验的抽样方法和数量按JJF 1070规定执行。微生物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的规定执行。5.3.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5.3.3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由本企业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Q/GLRG 0006S-2022 4 5.4 型式检验 5.4.1 抽样方法和数量 由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最小独立包装应不少于20个(不含净含量抽样),且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检样一式二份,一份供检验和另一份复检备用。净含量检验的抽样方法和数量按JJF 1070规定执行。微生物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的规定执行。5.4.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 3.2-3.5 规定的全部项目。5.4.3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停产达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产品定型投产时。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复检结果合格,可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则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 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 6.1 标识 6.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6.1.2 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6.2 包装 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4806.6或GB 4806.7的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产品封口应严密,外包装应整洁,无明显破损,标签端正,图案清晰;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3 贮存 常温贮存时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污染,应存放于阴凉、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应按品种分别存放,防止挤压。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时货物离地面20cm,离墙面20cm。6.4 运输 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6.5 保质期 Q/GLRG 0006S-2022 5 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