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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RB 0014 S-2022 营养素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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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RB 0014 S-2022 营养素饮品 2022 营养素 饮品
Q/HRB湖 北 瑞 邦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HRB 0014S2022营养素饮品2022-10-08 发布2022-10-28 实施湖北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HRB 0014S2022I前言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湖北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由湖北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归口。本标准起草人:尹晓清、王希博、刘雅颀、孙梦。本标准于2022年10月首次发布。Q/HRB 0014S20221营养素饮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养素饮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的验方法、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大豆肽、桑叶肽、胶原蛋白肽为主要原料,添加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牛磺酸、果蔬粉、木糖醇、酸度调节剂(柠檬酸、DL-苹果酸)、食用香精等中一种或多种辅料,经调配、灌装、灭菌、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可直接饮用的营养素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 饮料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签标通则GB 88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Q/HRB 0014S20222GB 155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NY/T1884 绿色食品果蔬粉BB/T 0034 铝防盗瓶盖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办法3基本要求不得添加任何非食用的原料。不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1原料要求3.1.1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3大豆肽粉:应符合 GB/T22492 的规定。3.1.4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5桑叶肽: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3.1.6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7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8果蔬粉:应符合 NY/T1884 的规定。3.1.9葡萄糖酸钙:应符合 GB 15571 的规定。3.1.10葡萄糖酸锌:应符合 GB 8820 的规定3.1.11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3.1.12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Q/HRB 0014S20223表 1 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形态呈液态。取 50ml 被测样品置于洁净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形态,并嗅其气味品尝滋味。色 泽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滋味与气味具有本品应有的气味,无其他异味、口感纯正。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以折光计),g/100ml3.0GB/T 12143蛋白质/%(N6.25)5.0GB 5009.5铅(以 Pb 计)/(mg/L)0.29GB 5009.12钙/(mg/kg)160-1350GB 5009.92锌/(mg/kg)3-20GB 5009.14牛磺酸/(g/kg)0.1-0.5GB 5009.169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或 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沙门氏菌(/25mL)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1000GB 4789.10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的规定,并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3.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和GB 12695的规定。4检验规则Q/HRB 0014S202244.1组批和抽样4.1.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班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4.1.2抽样每批产品按1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最低不得少于12个包装,净含量不得少于1200 ml),分为2份,一份送检,一份用于留样备查。4.2检验分类产品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2.1出厂检验4.2.1.1每批产品须经本公司质检部门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产品附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2.1.2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感官、可溶性固形物、蛋白质、霉菌、酵母、菌群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其他为不定期检验项目。4.2.2型式检验4.2.2.1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原材料来源、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收货单位提出要求时。4.2.2.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4.3判定规则4.3.1所检验的项目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4.3.2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检验结果中若有 12 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4.3.3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不得复检,判该批产品不合格。4.3.4产品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有异议时,可共同协商解决或由法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进行仲裁检验。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标志产品标签按GB 7718、GB28050、新资源食品规定的方法进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要求。5.2包装5.2.1内包装材料与要求内包装采用玻璃瓶或塑料瓶包装,瓶盖为扭断式瓶盖。玻璃瓶应符合GB 4806.5的相关要求。塑料瓶,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扭断式瓶盖应符合BB/T 0034的相关要求。Q/HRB 0014S202255.2.2外包装材料与要求外包装采用双瓦楞纸箱包装,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5.3运输运输产品的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污染物。运输产品过程中,应有遮盖、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5.4贮存产品不得露天堆放。成品仓库应清洁、干燥、通风、无鼠虫害。堆放应有木垫板,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败变质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在上述未经启封密封保存的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Q/HRB 0014S20226附录A(规范性附录)桑叶肽质量标准A.1 感官要求:应符合附表 A.1 的规定。附表 A.1感官指标A.2 理化指标 应符合附表 A2 的规定。附表 A.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蛋白质/(%)(以干基计)30.0水分/(%)12.0灰分/(%)8.0汞(以 Hg)计/(mg/kg)0.5砷(以 As)计/(mg/kg)0.5铅(Pb)/(mg/kg)0.5肽含量(以干基计)(g/100g)6.0相对分子质量小于 10000Da 的蛋白质水解物所占比例/%3.0A.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附表 A.3 的规定附表 A.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法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3104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50沙门氏菌/(CFU/25g)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项目要求组织形态均匀粉末或颗粒状,无结块。色泽具有本产品应有的颜色。滋味与气味具有本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杂 质无肉眼可见其它外来杂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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