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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CHR 0084 S-2020 人参葛根植物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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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CHR 0084 S-2020 人参葛根植物饮料 2020 人参 葛根 植物 饮料
Q/HCHR0084S-2020220666S-20202020042320230422*Q/HCHR备案号:220666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4 月 22 日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CHR0084S-2020人参葛根植物饮料2020-02-20 发布2020-02-20 实施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HCHR0084S-20201人参葛根植物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晒参(人工种植、4 年生或 5 年生)、葛根、水、白砂糖、木糖醇、柠檬酸、山梨酸钾为原料,经挑选、清洗、提取、浓缩、调配、混合、灭菌、灌装等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植物饮料(人参葛根植物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白砂糖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1326植物饮料Q/HCHR0084S-20202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NY318人参制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102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中国药典(2015版)第一部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生晒参:应为人工种植、4 年生或 5 年生并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与 DBS22/024 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 葛根: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 版)第一部的规定。3.1.4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5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6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7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黄棕色至棕褐色取约50mL混合均匀的被检样品于无色透明、洁净、干燥的100mL烧杯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无明显分层,状态均匀,允许有少量沉淀或絮状物。滋、气味具有人参与葛根特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1.0GB/T 12143人参总皂苷,%0.002NY 318 附录 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Pb),mg/kg0.29GB 5009.12Q/HCHR0084S-202033.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集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或/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山梨酸钾防腐剂0.5g/kg0.5g/kgGB 5009.28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Q/HCHR0084S-20204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a)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b)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葛根植物饮料配料表(原料):水、白砂糖、葛根、生晒参(人工种植、4 年生或 5 年生)、木糖醇、柠檬酸、山梨酸钾净含量/规格:420ml/瓶、500ml/瓶(按生产实际标注)生产者的名称: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3 号小区联系方式:0433-5098355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燥通风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HCHR0084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食用限量:3g/天,人参添加量:每 100g 本产品添加人参 0.1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 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889 千焦11%蛋白质1.3 克2%脂肪0.0 克0%碳水化合物51.0 克17%钠0 毫克0%Q/HCHR0084S-202058包装包装袋选用塑料复合材料,应符合GB/T 28118的规定。包装瓶选用食品接触用塑料及其制品,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一定距离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淆。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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