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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BXH
0071
S-2022
飞天牌旨溶片压片糖果
2022
飞天
牌旨溶片
压片
糖果
Q/HBXH 0071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附录 A、B、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由湖北祥鹄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神剑天军医学科学研究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北祥鹄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文祥,高婷,张莹,胡文圣 生产单位:湖北祥鹄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单位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宝塔大道18号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HBXH 0071S-2022 1 飞天牌旨溶片(压片糖果)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飞天牌旨溶片(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纳豆粉、黑茶提取物(粉)、山楂提取物(粉)为原料,添加麦芽糖醇、麦芽糊精、玉米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聚乙烯醇、聚乙二醇,经调配、混合、制粒、干燥、总混、压片、包衣、包装加工工艺制成的飞天牌旨溶片(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3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乙二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Q/HBXH 0071S-2022 2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316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SB/T 10528 纳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技术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不得添加任何国家禁止的非食品原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要求,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要求,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要求。不得采用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不合理的加工工艺。3.2 原辅料要求 3.2.1 纳豆粉:应符合 SB/T 10528 的要求。3.2.2 黑茶提取物(粉):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3.2.3 山楂提取物(粉):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3.2.4 麦芽糖醇:应符合 GB 28307 的要求。3.2.5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2.6 的要求。3.2.6 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要求。3.2.7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要求。3.2.8 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要求。3.2.9 聚乙二醇:应符合 GB 1886.302 的要求。3.2.10 聚乙烯醇:应符合 GB 31630 的要求。3.2.11 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2.12 纯化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二部的要求。3.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外观、色泽 乳白色或乳黄色,色泽均匀 滋味、气味 味甜,有本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味 状态 片状,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纳豆激酶活性/(IU/g)1000 茶多酚/(g/g)0.01 水分/(%)5.0 灰分/(%)18.0 Q/HBXH 0071S-2022 3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kg)0.45 展青霉素/(g/kg)50 黄曲霉毒素B1/(g/kg)5.0 3.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 项目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按 GB 17399 规定的方检查。4.2 理化检验 4.2.1 纳豆激酶活性 按附录 C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 茶多酚 按GB/T 8313规定的方法测定。4.2.3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 灰分 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 总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4.2.6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7 展青霉素 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测定。4.2.8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4.3 微生物检验 4.3.1 菌落总数 Q/HBXH 0071S-2022 4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4.3.2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4 净含量 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检验规则 5.1 原辅料检验 原辅料入库需经本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或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入库。5.2 出厂检验 5.2.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5.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3 型式检验 5.3.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5.4 组批 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5.5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5.5.1 出厂检验每次在每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的成品进行检测,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5.5.2 型式检验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20 个独立包装的产品作为检测样品,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5.6 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出现不超过二项不合格项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项目不得复验。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6.1 标志、标签 6.1.1 销售包装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1.2 运输包装 Q/HBXH 0071S-2022 5 应符合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6.2 包装 6.2.1 产品的内包装为塑料瓶,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6.2.2 外包装材料瓦楞纸箱应符合 GB 6543 的规定。产品包装盒上应印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卫生许可证号、标准代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食用方法、储存方法。6.2.3 产品规格:0.5g/片,30 片/瓶,60 片/瓶,90 片/瓶,120 片/瓶;外包装:100 瓶/箱,或依据经销商和市场的需求设计相应的包装规格。6.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 产品密封保存,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鼠、无异味的库房中,食品贮存时应留有一定间隙,隔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6.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Q/HBXH 0071S-2022 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黑茶提取物(粉)质量标准 项目 指标 色泽 棕色至棕褐色 性状 粉末状 滋味、气味 具产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茶多酚/(%)10.0 水分/(%)5.0 灰分,%5.0 砷(以As计)/mg/kg 1.0 铅(以Pb计)/mg/kg 2.0 汞(以Hg计)/mg/kg 0.3 六六六,mg/kg 0.2 滴滴涕,mg/kg 0.1 菌落总数/(cfu/g)1000 大肠菌群/(MPN/100g)40 霉菌/(cfu/g)25 酵母/(cfu/g)25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Q/HBXH 0071S-2022 7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山楂提取物(粉)质量标准 项目 指标 色泽 棕褐色 性状 粉末状 滋味、气味 具产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枸橼酸(C6H8O7)/(%)12.0 水分/(%)5.0 灰分,%5.0 砷(以As计)/mg/kg 1.0 铅(以Pb计)/mg/kg 2.0 汞(以Hg计)/mg/kg 0.3 六六六,mg/kg 0.2 滴滴涕,mg/kg 0.1 展青霉素/(g/kg)50 菌落总数/(cfu/g)1000 大肠菌群/(MPN/100g)40 霉菌/(cfu/g)25 酵母/(cfu/g)25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Q/HBXH 0071S-2022 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纳豆激酶活性检测法 1 原理 琼脂糖纤维蛋白平板法的原理是用琼脂糖作为固体支持,以凝血酶和纤维蛋白原作用后形成人工血栓平板,取已处理样品点于打孔的平板上,37恒温孵育 18h,以溶解琼脂糖、纤维蛋白平板形成的透明圈直径的乘积来表示纳豆激酶活性。2 试剂 A 液:称量 Tris 121.1g 加水使溶解,并用约 42ml 浓盐酸调节 pH 至 8.0,最后 1L 定容为母液。取可母液 10L,加水稀释至 500mL 为 A 液。B 液:称量 NaCl 9g 加水使溶解,并定容到 1L。50mg/mL 纤维蛋白原溶液:称量 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