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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ML 0003 S-2022 方便粥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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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ML 0003 S-2022 方便粥料 2022 方便
注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DML Q/DML 0003S-2022 方便粥料 2022-11-20 发布 2022-12-20 实施 汕头市哆咪来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备案号:44050037S-2023备案日期:2023年02月0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DML 0003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编写。本标准由汕头市哆咪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忠集、杨晓丹、林增铭。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DML 0003S-2022 1 方便粥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方便粥料的产品定义、技术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谷物豆类为原料,选择性添加白砂糖、水果及其制品、粮食谷物类、食用菌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干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淀粉制品、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经原料挑选分级、烘干或不烘干、拼配、包装等制成的方便料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18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剂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Q/DML 0003S-2022 2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关于批准茶树花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3年 第1号)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1.2 豆类、粮食谷物类应符合 GB 2715、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1.3 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 GB 7096 的要求。3.1.4 水产干制品应符合 GB 10136 的要求。3.1.5 坚果与籽类食品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3.1.6 淀粉制品应符合 GB 2713 的要求。3.1.7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的规定。3.1.8 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GB/T 317 的要求。3.1.9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各原料应有的状态 滋味与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Q/DML 0003S-2022 3 铅(以Pb计),mg/kg 0.15(谷物类、豆类为主的产品)0.4(麦片类为主的产品)总砷(以As计),mg/kg 0.5(适用除大米外的其他的产品)无机砷(以As计),mg/kg 0.2(适用含大米的产品)黄曲霉毒素B1,g/kg 5.0 3.4 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将试样置于搪瓷盆或其他器皿内,用眼看、鼻闻等方法,鉴定试样的色泽、组织形态、滋味与气昧、及杂质要求。5.2 理化指标 5.2.1 总砷、无机砷 按GB 5009.11进行测定。5.2.2 铅 按GB 5009.12进行测定。5.2.3 黄曲霉毒素 B1 按GB 5009.22进行测定。5.3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3.2 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 Q/DML 0003S-2022 4 6.4.1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f)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6.5 抽样 按GB/T 30642的规定执行。6.6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若有任一项不合格规定时,可以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7.1.1 包装储运标志按 GB/T 191 的规定执行。7.1.2 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也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添加新食品原料的产品,标签还应符合相应公告要求。7.1.3 产品外包装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配料表、生产执行标准、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地、生产商、生产商地址及联系电话。7.2 包装 7.2.1 内包装材料采用塑料袋包装,应符合 GB 9683、GB 4806.7 的要求。7.2.2 外包装材料采用纸箱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2.3 最小食用包装应封口严密,不得泄漏。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应防挤压、防雨、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搬、轻放。运输时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货物混装混运。7.4 贮存 7.4.1 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放置,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内。产品离地离墙 20cm 以上,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物品混贮、混放。7.4.2 产品按照上述运输与贮存规定,在包装完整的情况下,保质期内产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规定。自包装之日起,保质期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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