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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GQN 0003 S-2022 全骨营养基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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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GQN 0003 S-2022 全骨营养基粉 2022 营养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GDGQN Q/GDGQN 0003S-2022 全骨营养基粉 2022-06-01 发布 2022-07-01 实施 广东骨全能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备案号:44060301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7月04日备案有效期:伍年 Q/GDGQN 0003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中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广东骨全能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东骨全能生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也适用于本公司委托生产的厂家:广东美味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阳西县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大道 4 号三楼办公室(仅限办公使用)(住所申报)使用,也适用于本公司授权的其他公司使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李汉、程立寿、张倩瑜。本标准于 2022 年 06 月 01 日首次发布,于 2022 年 07 月 01 日开始实施。Q/GDGQN 0003S-2022 1 全骨营养基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骨营养基粉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全骨营养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脱脂奶粉、微晶纤维素、胡萝卜粉、番茄粉、含乳食品基料粉、无水葡萄糖、异麦芽酮糖、阿拉伯胶、麦芽糊精、低聚果糖、酪蛋白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二氧化硅、维生素C、D-异抗坏血酸钠、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DHA藻油粉末、-氨基丁酸、磷脂酰丝氨酸、橙子粉、酪蛋白磷酸肽、水解蛋黄粉的其中一种或几种,经熟化、干燥、调配、混合、分装等工艺制成的全骨营养基粉,本品属于固体饮料类别,可直接开袋即食或冲调食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1886.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1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异麦芽酮糖 GB 1886.2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又名酪朊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磷的测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Q/GDGQN 0003S-2022 2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1(盐酸硫胺)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2(核黄素)GB 147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6 部分:麦芽糊精 GB/T 23528.2 低聚糖质量要求 第 2 部分:低聚果糖 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299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T 31123 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 GB 316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 BB/T 0069 包装容器 铝箔易撕盖 T/GDFSS 0006-2022 全骨营养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 年 第 20 号)关于批准-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年 第 12 号)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 年 第 3号)关于批准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等 3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15 号)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全骨营养粉应符合 T/GDFSS 0006-2022 的要求。3.1.2 脱脂奶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3.1.3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要求。3.1.4 胡萝卜粉、番茄粉、橙子粉呈粉末状,无结块,无潮解。3.1.5 含乳食品基料粉应符合附录 A 的要求。3.1.6 无水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GB 15203 的要求。3.1.7 异麦芽酮糖应符合 GB 1886.182 的要求。3.1.8 阿拉伯胶应符合 GB 29949 的要求。3.1.9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2.6、GB 15203 的要求。3.1.10 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2、GB 15203 的要求。3.1.11 酪蛋白酸钠应符合 GB 1886.212 的要求。Q/GDGQN 0003S-2022 3 3.1.12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应符合 GB 1886.65 的要求。3.1.13 二氧化硅应符合 GB 25576 的要求。3.1.14 维生素 C 应符合 GB 14754 的要求。3.1.15 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要求。3.1.16 维生素 B1应符合 GB 14751 的要求。3.1.17 维生素 B2应符合 GB 14752 的要求。3.1.18 维生素 B6应符合 GB 14753 的要求。3.1.19 DHA 藻油粉末应符合 GB 15196 和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 年 第 3 号)的要求。3.1.20 -氨基丁酸应符合 关于批准-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 ST-)、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年 第 12 号)的要求。3.1.21 磷脂酰丝氨酸应符合关于批准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等 3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15 号)的要求。3.1.22 酪蛋白磷酸肽应符合 GB 31617 的要求。3.1.23 水解蛋黄粉应符合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8 年 第 20 号)的要求。3.1.24 以上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 的要求。3.1.25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本品相应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相应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无异臭 状态 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7.0 蛋白质,%5.0 钙,g/100g 2.0 磷,g/100g 1.0 铅(以 Pb 计),mg/kg 0.5 3.4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3 5104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沙门氏菌 5 0 0 霉菌,CFU/g 50 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限量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 Q/GDGQN 0003S-2022 4 微生物限量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 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3.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3.5.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要求。3.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检验 按 GB 7101 的规定执行。5.2 理化指标检验 5.2.1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蛋白质 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钙 按GB 5009.92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磷 按GB 5009.87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限量检验 5.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4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 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成品库内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10 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净含量偏差抽样方法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4 出厂检验 Q/GDGQN 0003S-2022 5 6.4.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6.4.2 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5 型式检验 6.5.1 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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