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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FSP
0005
S-2022
涂层果片
2022
涂层
百(S Q/GFSP 广西果丰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FSP 0005S-2022、人 口 只:翅 LL 月T)云月乏厂下 丽耍瓦亚标准备飘 450152 S一202名 有效期至加77要二尘到 从:认丈 2022一02-08发布 2022一fy)一23实施 蚀 发 布 0/GFSP OOO5S-2022 前 台口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果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起草人:余宏伟、邓媛媛、陈淑娟。本文件于2022年2月8日发布,2022年2月23日实施。Q/GFSP OOO5S-2022 涂层果片 本文件规定了涂层果片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水果果脯类以芒果、百香果、柠檬、山檀、橙子、柑橘、草幕、黄桃、红枣等水果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麦芽糖浆、食用葡萄糖、符合GB 2760的食品添加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预处理、糖溃、干燥等工艺加工制得或直接外购水果果脯为主要原料,经涂抹或浸渍经溶解的巧克力或代可可脂巧克力于果干的部分表面或全部表面后,再经撒或不撒食品原料(椰蓉、坚果、麦片等)、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制得的涂层果片。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入 文件。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I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一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 O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7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 GB/I 12947 鲜柑橘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GB/I 20880 食用葡萄糖 围 记 Q/GFSP 0005S-2022 GB/I 20883 麦芽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I 29370*GH/I 1159 山植 NY/I 444 草毒 NY/I 491 西番莲 NY/I 492 芒果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 根据原辅料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产品品种,产品名称及配料以产品标签标示的为准。5 要求 5.,原辅料要求 5.1.,芒果 应符合NY/T 492.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2 百香果(西番莲)应符合NY/I 491.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3 柠檬 应符合GB/T 29370.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4 山植 应符合Gu/T 1159.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5 柑橘 应符合GB/I 12947的规定。5.1.6 草荀 应符合NY/T 444、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7 橙子、黄桃、红枣、其他食用水果 应新鲜无污染、无霉烂、无虫蛀、无压伤,成熟度符合加工要求,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5.1.8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2 G/GFSP 0005S-2022 5.1,9 麦芽糖桨 应符合GB/I 20883的规定。5.,.10 食用葡萄糖 应符合GB/I 20880的规定。5.,.11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 应符合GB 9678.2的规定。5.,.12 坚果 应符合GB 19300的规定。5.1.13 麦片 应符合GB 19640的视定。5.14 外购的水果果脯、椰蓉、其他食品原料 应符合其质量安全的规定,其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应产品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资质。?场 5.15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尹 5.2 感官要求?气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无霉变 滋味与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哈喇味及其他异味 杂?质 无杂质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lOOg)(35 铅(以Pb计)/(mg/kg)(0.8 展青霉素/(pg/kg)落 50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仅限于涂层山植果片、涂层苹果果片。视如 U/GFSP 0005S-2022 5.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00 10000 大肠菌群;2 10 100 霉菌?落 5 0 沙门氏菌 5 0 0/25g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6 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众2 食品添加剂豹易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8 检验方法 8.1 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用正常视力观测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品尝 其滋味。8.2 理化指标 8.2.”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o.).)O,L.L?10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8.2.3 展青霉素 按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8.2.4 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碑勺 公 卜 4 Q/CFSP 0005S-2022 Q 0 牲沂从吐勺,土络去干 8.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测,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的规定进行。8.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测,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的规定进行。8.3.3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测,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的规定进行。8.3.4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测,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的规定进行。B.3.5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B 4789.10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测,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的规定进行。8.4 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9 检验规则 9.”检验分类 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或盖有合格章后方准出厂,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9.2 组批 以同一原料品种、同一工艺、同一生产日期,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检验 批。从3 取样方法和取样量 抽样基数不应少于200包(盒),每批产品随机抽取16包(盒),样品总量不应少于2kg。样品平均分成两份,1份检验,1份备查。9礴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月为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9.5 型式检验 9.5.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5 O/GFSP 0005S-2022 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9.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5.2.5.3.5.4.6.2规定的项目。9.6 判定规则 9.6.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2 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10.”标签、标志 10.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10.1.2 产品外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I 191的要求,外箱还另应标注贮存条件。10.2 包装 10.2.1 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防冻、防透水性好,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规定的要求。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枪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污染,运输过程应有防尘、防晒、防潮的措施,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产品时不应丢甩、撞击和挤压,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地面。10.4 贮存 104”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10.4.2 产品贮存时应离地10cm,离墙20cm,接触地面的包装箱底部应垫有10cm以上的间隔材料。10.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