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CLGF
0001
S-2022
刺梨果汁饮料
2022
刺梨
果汁
饮料
Q/CLGF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CLGF 0001S-2022刺梨果汁饮料2022-11-01 发布2022-12-01 实施刺梨工坊(贵州)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CLGF 0001S-2022前 言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刺梨工坊(贵州)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刺梨工坊(贵州)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志林、蔡金腾、尚杰、蔡洁、范铖、蔡朝民。Q/CLGF 0001S-2022刺梨果汁饮料1范围本文件规定本公司刺梨果汁饮料的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以刺梨为原料,通过预处理、榨汁、澄清、调配(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柠檬酸、山梨酸钾、三氯蔗糖 j)、灌装、封盖、杀菌等工序制成的刺梨果汁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群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杆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T 4789.21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 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4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Q/CLGF 0001S-2022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要求3.1原辅料3.1.1水饮料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2刺梨应新鲜、成熟、无病虫害及霉烂的刺梨(Rosa roxburghiiTratt)果实,同时符合卫生部公告2004 年第 17 号的规定。3.1.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3.1.4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2食品添加剂3.2.1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2.2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2.3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3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具有刺梨饮料应有的色泽、呈淡黄色或黄色取样品一瓶,将内容物置于 50mL清洁的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品尝滋味,检查有无异物。滋味和气味具有鲜刺梨固有的滋味和香气,酸甜适口,无异味组织形态液态、透明、久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Q/CLGF 0001S-20223.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瓶装罐装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5.0GB/T 12143总酸(以柠檬酸计)/(%)0.6GB 12456维生素 C/(mg/100mL)50GB 5009.86铅(以 Pb 计)/(mg/L)0.025GB 5009.12锌(以 Zn 计)/(mg/L)5GB 5009.14铁(以 Fe 计)/(mg/L)15GB 5009.90锡(以 Sn 计)/(mg/L)150GB 5009.16锌、铜、铁总和/(mg/L)20GB 5009.14、GB 5009.13、GB 5009.90山梨酸钾/(g/kg)0.5GB 5009.28三氯蔗糖/(g/kg)0.25GB 222553.5微生物指标3.5.1罐装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3.5.2瓶装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沙门氏菌/(/25mL)500-GB 4789.4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 和 GB/T 4789.21执行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3.7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Q/CLGF 0001S-20223.8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和 GB 14881 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4.2抽样每批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瓶/罐)随机抽取 18 瓶(罐),其中 12 瓶(罐)用于检验、6 瓶(罐)用于留样备查。4.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瓶装)为净含量、感官要求、可溶性固体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罐装)为净含量、感官要求、可溶性固体物、总酸、商业无菌。4.3.2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 3.33.7 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料、加工工艺或生产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判定规则4.4.1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判为合格品。4.4.2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4.4.3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进行复检。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5.1标志、标签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5.2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Q/CLGF 0001S-20225.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易污染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装卸时轻放轻卸,防止重压。5.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无异味的库房中,不应与有碍食品安全、卫生的物品一起存放。Q/CLGF 0001S-2022参考文献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关于将油菜花粉等食品新资源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4 年第 1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