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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JDL
0001
S-2019
辣椒酱
2019
Q/CJDL0001S-2019220140S-20192020011420230113Q/CJDL备案号:220140S-2019有效期至:2023 年 01 月 13 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斗笠高丽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JDL0001S-2019辣椒酱2019-12-09 发布2019-12-09 实施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斗笠高丽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发发布布Q/CJDL0001S-20191辣椒酱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辣椒面为主要原料,以豌豆、食盐、芝麻、大蒜等为辅料,经筛选、蒸煮、发酵、晾晒、研磨等朝鲜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浓郁朝鲜族风味的酱系列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白砂糖GB 1355小麦粉GB 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15粮食卫生标准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2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40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3736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97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Q/CJDL0001S-2019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NY/T 744绿色食品 葱蒜类蔬菜NY/T 954小粒黄豆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产品原材料可分为 辣椒酱、大豆酱、蒜蓉酱。3.1辣椒酱以大豆、辣椒为主要原料,白面,白砂糖、糯米、食盐、纯净水、山梨酸钾为辅料,经大豆筛选、清水侵泡、加热蒸煮、制酱醅、自然接种固体发酵、自然晾晒、粉碎、调配入缸发酵、灭菌、包装而成的辣椒酱。3.2大豆酱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白面、白砂糖、食盐、纯净水、山梨酸钾为辅料,经大豆筛选、清水侵泡、加热蒸煮、制酱醅、自然接种固体发酵、自然晾晒、粉碎、调配入缸发酵、灭菌、包装而成的大豆酱。3.3蒜蓉酱以大豆、辣椒为主要原料,白面,白砂糖、大蒜、食盐、纯净水、山梨酸钾为辅料,经大豆筛选、清水侵泡、加热蒸煮、制酱醅、自然接种固体发酵、自然晾晒、粉碎、调配入缸发酵、灭菌、包装而成的蒜蓉酱。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黄豆应符合 NY/T 954 的规定。4.1.2辣椒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4.1.3白面应符合 GB 1355 的规定。4.1.4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4.1.5生产加工水应符合 5749 的规定。4.1.6糯米应符合 GB 2715、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4.1.7食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4.1.8大蒜应符合 NY/T 744 的规定。4.1.9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3736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Q/CJDL0001S-20193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辣椒酱大豆酱蒜蓉酱色泽红褐色红棕色红棕色取适量试样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组织形态体态粘稠适度滋、气味有浓郁的酱香气、无异味、咸淡适口,味鲜、甜辣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辣椒酱大豆酱蒜蓉酱水分,%75.0GB 5009.3食盐(以NaCl计),g/100g17.0GB/T 5009.40氨基酸态氮,g/100g0.180.30.184.4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真菌毒素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黄曲霉毒素 B1,g/kg4.9GB/T 189794.5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1.0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T 5009.114.6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2 执行。4.7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6 的规定。Q/CJDL0001S-2019表 6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2100CFU/g10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8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最大使用量检验方法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防腐剂0.5g/kgGB 13736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食盐、氨基酸态氮、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成品库中,所抽取的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小于 200 个最小包装。随机抽取 20 个最小包装,样品总量不得少于 2kg,样品分为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7.5判定规则Q/CJDL0001S-20195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辣椒酱配料表(原料):水、大豆、辣椒面、白面、姜米、白砂糖、食盐、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净含量/规格:按生产实际标示生产者的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金斗笠高丽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马鹿沟镇果园村联系方式:13943943269生产日期:见包装袋保质期:18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燥保存产品标准代号:Q/CJDL0001S-2019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8.2营养成分表8.2.1 辣椒酱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8 的规定。表 8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673 千焦(kJ)8%蛋白质9.8 克(g)16%脂肪4.9 克(g)8%碳水化合物19.1 克(g)6%钠3500 毫克(mg)175%8.2.2 大豆酱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9 的规定。表 9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848 千焦(kJ)10%蛋白质5.4 克(g)9%脂肪2.3 克(g)4%碳水化合物39.5 克(g)13%钠2610 毫克(mg)131%Q/CJDL0001S-20198.2.3 蒜蓉酱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表 10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gNRV%能量282 千焦(kJ)2%蛋白质2.8 克(g)5%脂肪1.1 克(g)2%碳水化合物6.8 克(g)2%钠3300 毫克(mg)171%9包装9.1包装袋选用聚乙烯材料,应符合GB 9687 的规定。9.2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 的规定。9.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9.4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10运输和贮存10.1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雨、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的物品混运。10.2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中。不得与有异味或不卫生物品混存。11保质期在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