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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CHB 0008 S-2023 红参植物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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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CHB 0008 S-2023 红参植物饮品 2023 红参 植物 饮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CCHBQ/CCHB0008S-2023代替Q/CCHB0008S-2022红参植物饮品2023-02-08 发布2023-02-08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长春豪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长春豪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CCHB0008S-2023221801S-20222022 06212025 0620Q/CCHB0008S-20231前言本标准代替旧 Q/CCHB0008S-2022 红参植物饮品。本标准首次备案 2019 年 5 月 22 日,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进行第一次修改,本次修改为第二次修改。本标准与旧 Q/CCHB0008S-202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 7.1 标签式样中地址、客服热线、产品标准代号、食用方法等文字内容进行修改;Q/CCHB0008S-20232红参植物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参提取物为主要原料,经混合、除菌过滤、灌装、包装工艺而成的植物饮料-红参植物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8人参制品Q/HJSW0002S食品原料红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Q/CCHB0008S-20233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红参提取物应符合 Q/HJSW0002S 或国家相关规定,且应为人工种植 5 年生红参提取。3.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红棕色取样品适量,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形态,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液体,允许有少量的悬浮物,且允许有少量的人参物质的沉淀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香味、微苦、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01NY 318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集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中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mL20GB 4789.15酵母,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Q/CCHB0008S-20234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人参总皂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效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总量不少于 200ml,不少于 15 个独立包装。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食品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植物饮品配料:水、红参提取物净含量: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而定生产者的名称:长春豪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客服热线:生产日期:Q/CCHB0008S-20235保质期:贮存条件:常温保存,避免阳光直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用方法:产品标准代号:Q/CCHB0008S产地:吉林省长春市人参食用限量:3g/天不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人参提取物由 4 年生或 5 年生人工种植红参提取,相当于添加红参量:根据实际配方而定其他内容根据客户需求而定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mLNRV%能量0kJ0%蛋白质0g0%脂肪0g0%碳水化合物0g0%钠13mg1%8包装内包装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标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9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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