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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ZYKJ 0010 S-2022 古芝源明仁饮(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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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ZYKJ 0010 S-2022 古芝源明仁饮固体饮料 2022 古芝源明仁饮 固体 饮料
Q/GZYKJ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GZYKJQ/GZYKJ 00001 10S-200S-202222古芝源古芝源明仁饮明仁饮(固体饮料固体饮料)2022-11-01 发布2022-11-30 实施贵州凤冈古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凤冈古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发布布1Q/GZYKJ 0010S-2022前言本文件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制。本文件由贵州凤冈古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凤冈古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凤姣钟风远钟厚禄。2Q/GZYKJ 0010S-2022古芝源古芝源明仁饮明仁饮(固体饮料)固体饮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古芝源明仁饮(固体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以白砂糖、麦芽糊精、木糖醇、白芷、山药、甘草、杏仁、金银花、枸杞子、决明子为原料,经过原料处理、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包装等特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古芝源明仁饮(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20884麦芽糊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Q/GZYKJ 0010S-20223.1 原辅料要求3.1.1 白砂糖应符全 GB/T 317 的规定。3.1.2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3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4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5 白芷、山药、甘草、杏仁、金银花、枸杞子、决明子应为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中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品单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1.6 其它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及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物质。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项 目要 求色 泽呈产品特有的色泽外 观颗粒状(或粉末状),无结块气味与滋味具产品特有的香气及滋味、无霉味、无异味杂 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项 目要 求水分 g/100g10.0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0.93.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项目a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表示)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5X104大肠菌群,CFU/g5210102霉菌,CFU/g50沙门氏菌500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4Q/GZYKJ 0010S-20223.5 食品添加剂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 4试验方法试验方法4.1 感官要求按感官品评法进行评定。4.2 理化指标4.2.1 水分测定按 GB 5009.3 进行。4.2.2 总砷测定按 GB 5009.11 进行。4.2.3 铅测定按 GB 5009.12 进行。4.3 微生物指标4.3.1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4.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3.3 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4.3.4 致病菌(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方法检验。4.4净含量净含量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 5检验规则检验规则5.1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包装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包装样品 100 袋,平分为两份,一份送检,一份做复验留样。5.3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致病菌。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 3.23.6 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产地、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 3 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5Q/GZYKJ 0010S-2022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5 判定规则当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出现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或双倍抽取同批次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验。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6.1 标志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6.2 包装产品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包装进行包装,产品应封口严密,不得泄漏。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剧烈振动,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及易污染的物品混合装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6.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及易污染的物品同库贮存。产品与地面间应有隔离,离地离墙不得少于 20cm.6.5 保质期在遵照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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