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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YSW 0004 S-2022 子枫竹®代用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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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YSW 0004 S-2022 子枫竹®代用茶 2022 子枫竹 174 用茶
Q/GYSW 0002S2022西 安 国 际 医 学 生 物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GYSWQ/GYSW 0004S2022代替Q/GJYX 0004S2019子枫竹代用茶2022-11-06 发布2022-12-06 实施西安国际医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Q/6 1 0 0 0 0-1 0 7 0 6 S-2 0 2 2有效期至 2 0 2 5 1 2 0 6Q/GYSW 0004S2022I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20 所规定的规则编制。本标准代替 Q/GJYX 0004S-2019东方神金竹花TM代用茶。本标准与 Q/GJYX 0004S-201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修改了产品原料和理化指标。本标准由西安国际医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西安国际医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刘建军。本标准批准人:孙文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GJYX 0004S-2019。Q/GYSW 0004S20221子枫竹代用茶1 1 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子枫竹代用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金银花、桑叶、淡竹叶、陈皮、枸杞子为原料经前处理、干燥或不干燥、拼配、打碎、包装制成的代用茶。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茶取样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2250保健食品中绿原酸的测定Q/GYSW 0004S20222GB 23200.1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T 23204茶叶中 519 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54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热封型茶叶滤纸GB 281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H/T 1070茶叶包装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第 2034 号公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调整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药典2020 年版3 3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3.1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3.1.13.1.1 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3.1.2 金银花、桑叶、金银花、桑叶、淡竹叶、陈皮、枸杞子淡竹叶、陈皮、枸杞子:应符合中国药典的规定。3.2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汤色内容物呈绿色或黄色与红色相交的混合色;冲泡后汤色为黄绿色或黄棕色。组织形态滤袋外形完整,滤袋冲泡后不溃散、不漏茶,内容物呈不规则颗粒状、块状、片状及粉末状;应干燥、无霉变、无劣变、无虫蛀。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冲泡后香气纯正。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和污染物。3.3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13.0总灰分/%10.0铅(以Pb计)/(mg/kg)4.9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g/kg)0.1Q/GYSW 0004S20223六六六/(mg/kg)0.2滴滴涕/(mg/kg)0.2三氯杀螨醇/(mg/kg)0.01氰戊菊酯/(mg/kg)0.1敌敌畏/(mg/kg)0.1乐果/(mg/kg)0.05绿原酸(%)0.13.43.4 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53.5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5.13.5.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5.2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33.5.3 保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3.63.6 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3.6.13.6.1 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GB 2672、GB 2763 的规定。3.7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4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4.14.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样品 10g25g,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通过感官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并嗅其气味;再取最小包装样品 1 袋,置于评茶杯中,用 80以上的开水冲泡,3min后观其汤色及冲泡效果,并品其滋味。4.24.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4.2.14.2.1 水分: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4.2.2 总灰分: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34.2.3 铅: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4.2.4 六六六、滴滴涕: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4.2.54.2.5 三氯杀螨醇:三氯杀螨醇:按 GB/T 5009.176 规定的方法测定。4.2.64.2.6 氰戊菊酯:氰戊菊酯:按 GB 2320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74.2.7 乐果:乐果:按 GB 23200.116 规定的方法测定。Q/GYSW 0004S202244.2.84.2.8 敌敌畏:敌敌畏:按 GB/T 5009.20 规定的方法测定。4.2.94.2.9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残留量残留量: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4.2.104.2.10 绿原酸含量:绿原酸含量:按 GB/T 22250 规定的方法测定。4.34.3 净含量:按净含量:按 JJFJJF 1070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规定的方法检验。5 5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5.15.1组组批批和和抽抽样样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同一组批。抽样方法按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基数应大于或等于 10kg,抽样量应大于或等于 200g,样品应分装在 2 个样品罐或样品袋。一份检验,一份复验或被查用。5.25.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成品出厂前经公司检验部门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5.35.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3.23.4 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a)新产品投产鉴定时;b)b)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5.45.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检验项目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则判为合格品,如复验结果中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该批次为不合格品。6 6 标签标签 标志标志 包装包装 运输与贮存运输与贮存6.16.1 标签、标志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 的规定,外包装标识应符合GB/T191 的规定。Q/GYSW 0004S202256.26.2 包装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 GB 4806.1 及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产品内包装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铝箔包装应符合 GB 28118 的规定,包装用纸盒应符合 GB 4806.8的规定,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完整、严密、无破损。6.36.3 运输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注意防雨、防晒、防挤压、防污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6.46.4 贮存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墙面,码垛高度以不倒塌、不压坏外包装及产品为限,仓库应有防鼠、防尘、防潮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在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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