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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YPZ 0036 S-2022 五黑精椹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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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YPZ 0036 S-2022 五黑精椹膏 2022
新模板标记勿删Q/BYPZQ/BYPZ0036S-2022五黑精椹膏2022-09-07 发布2022-09-27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北药品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北药品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BYPZ0036S-2022223539S-20222022 09262025 0925Q/BYPZ0036S-20221五黑精椹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黑果腺肋花楸、黑芝麻、黑豆、黑米、黑枸杞、黄精、桑椹、核桃仁、花生、葵花籽仁、红枣、红参为原料,蜂蜜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苹果酸、甜菊糖苷和山梨酸钾,经粉碎、称量、提取、过滤、浓缩、混合、分装、包装加工制成的其他食品五黑精椹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32花生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3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835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9饮料通则GB/T 11761黑芝麻GB/T 11764葵花籽仁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Q/BYPZ0036S-20222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蜂蜜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LY/T 1922核桃仁NY 318人参制品NY/T 832黑米DBS22/024红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20版)黑豆 黄精 桑椹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8)第10号新食品原料黑果腺肋花楸果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年第17号)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黑果腺肋花楸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8)第 10 号文件的规定,推荐食用量10g/天。3.1.2黑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3.1.3黑豆、黄精、桑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的规定。3.1.4黑米应符合 NY/T 832 的规定。3.1.5黑枸杞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中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的规定。3.1.6核桃仁应符合 LY/T 1922 的规定。3.1.7花生应符合 GB/T 1532 的规定。3.1.8葵花籽仁应符合 GB/T 111764 中葵花籽仁的规定。3.1.9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1.10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中红参的规定,人参食用量3g/天。3.1.11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12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13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1886.355 的规定。3.1.14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规定。3.1.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深棕色至深褐色取适量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流体至半流体,允许有少量沉淀Q/BYPZ0036S-20223表 1 续 感官要求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5.0GB/T 12143人参总皂苷,0.02NY 318 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L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0100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和酵母,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甜菊糖苷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GB 8270 附录A苹果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GB 25544 附录A山梨酸钾抗氧化剂、防腐剂0.5g/L山梨酸钾计0.5g/LGB 5009.284净含量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滋、气味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鉴别气味、杂质等,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Q/BYPZ0036S-20224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平均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留样备查。抽样数量满足检验和被查的需要。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五黑精椹膏配料表(原料):黑果腺肋花楸、黑芝麻、黑豆、黑米、黑枸杞、黄精、桑椹、核桃仁、花生、葵花籽仁、红枣、红参、蜂蜜、苹果酸、甜菊糖苷、山梨酸钾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调整生产企业:吉林省北药品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展街 1588 号产地:吉林省长春市Q/BYPZ0036S-20225联系方式:0431-80525756生产日期:见外包装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10854696产品标准代号:Q/BYPZ0036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每天人参食用量3g/天,本品每 100mL 添加红参 1.25g。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黑果腺肋花楸推荐食用量:10g/天(以鲜品计),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本品每 100mL 含黑果腺肋花楸鲜果 7.5g 或果干 2.3g注意事项:本品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mL)NRV%能量1677 千焦(kJ)20%蛋白质4.0 克(g)7%脂肪0.6 克(g)1%碳水化合物94.0 克(g)31%钠53 毫克(mg)3%8包装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T 9683 和 GB/T 28118 的规定;采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采用玻璃容器,应符合 GB 4806.5 的规定;以及其他符合食品级要求的包装。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储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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