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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LSL
0002
S-2022
桂花酱和玫瑰花酱
2022
桂花
玫瑰花
Cs Q/GLSL 桂林顺来意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LSL 0002S-2022 代替Q/GLSL 0002S-2019 I玄 .添嫩掀井7 桂花酱和玫瑰花酱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0216 S-2022 有效期至脚7年今月穿日、2022一03一02发布?2022-03-20实施 发布 尹人仪吮特协、户扮 Q/GLSL 0002S-2022 前-一 一 J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制订。本标准按照GB/I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格式 编制。本标准由桂林顺来意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代替Q/GLSL 0002S-20190 本标准与原标准的区别是:增加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苯甲酸钠、焦亚硫酸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继生、陈秀基。本标准于2022年3月2日发布,2022年3月20日实施。厂农、卜、一一、几、Q/GLSL 0002S-2022 桂花酱和玫瑰花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桂花酱和玫瑰花酱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麦芽糖或葡萄糖、桂花或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或卡拉胶、柠檬酸、山梨酸钾或脱氢乙酸钠或苯甲酸钠或焦亚硫酸钠为原辅料(详见第4章),经配料、搅拌、煮制、灌装、杀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半固态调味酱。不适用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886.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886.2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20883 麦芽糖 火 Q/GLSL 0002S-2022 GB/I 20885 葡萄糖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产品分类 4.1 桂花酱 以白砂糖、麦芽糖或葡萄糖为原料,用水溶解,添加桂花、海藻酸钠(或卡拉胶)、柠檬酸、山梨酸钾或脱氢乙酸钠或苯甲酸钠或焦亚硫酸钠后,经搅拌预处理、煮制、灌装、杀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半固态调味酱。4.2 玫瑰花酱 以白砂糖、麦芽糖或葡萄糖为原料,用水溶解,添加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海藻酸钠(或卡拉胶)、柠檬酸、山梨酸钾或脱氢乙酸钠或苯甲酸钠或焦亚硫酸钠后,经搅拌预处理、煮制、灌装、杀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半固态调味酱。?己、5 要求 5.1原辅料要求?笋 5.1.1 桂花 门 应具有该品种正常的色泽、气味、滋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杂质,符合GB 2762和GB 2763等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5.1.2 玫瑰花(重瓣红玫瑰Rose rugosa.cv.plena)应具有该品种正常的色泽、气味、滋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杂质,符合GB 2762和GB 2763等相关标准。5.1.3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规定的要求。5.1.4 麦芽糖 应符合GB/I 20883规定的要求。5.1.5 葡萄糖 Q/GLSL 0002S-2022 应符合GB/T 20885规定的要求。5.1.6 焦亚硫酸钠 应符合GB 1886.7规定的要求。5.1.7 山梨酸钾 应符合GB 1886.39规定的要求。5.1.8 卡拉胶 应符合GB 1886.169规定的要求。5.1.9 苯甲酸钠 应符合GB 1886.184规定的要求。5.1.10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应符合GB 1886.243的规定。5.1.11 柠檬酸 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5.1.12 脱氢乙酸钠 应符合GB 25547的规定。5.1.13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规定的要求。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组织形态 桂花或玫瑰花分布均匀,无明显分层,无结晶 滋味及气味 具有桂花或玫瑰花的气味,滋味香甜适中,无异味、无霉味 杂?质 无杂质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水分(g/lOOg)(90 总糖(以蔗糖计)/g/lOOg)妻 10 左 兔 矛 Q/GLSL 0002S-2022 表2 理化指标(续)项 目 指?标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lkg)(0.8 5.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 105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2 霉菌/(CFU/g)?蕊 150 沙门氏菌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IJ/g)5 1 102 io3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5 食品添加剂 5.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感官要求 将适量样品置于干燥、清洁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正常视力观测其组织形态和杂质,用温 水漱口,尝其滋味、鼻闻其气味。7.2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7.3 总糖 按GB 5009.8规定水解处理,然后按GB 5009.7规定进行滴定与计算。7.4 铅 4 Q/GLSL 0002S-2022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执行。7.5 总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执行。7.6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7.7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7.8 霉菌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7.9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10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10 食品添加剂 按所使用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的方法执行。8 检验规则 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检验批。8.2 抽样 8.2.1 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袋(瓶)。在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6袋(瓶)将抽取的样品分成2?定 份,1份检验,1份备查。?洲 8.2.2 样本应贴有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及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姓名的标签。8.3 出厂检验 8.3.1 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方准出厂。8.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总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8.4 型式检验 8.4.1 正常生产每年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一一产品正式生产时;一一产品原材料、工艺、配方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一一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检验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为5.2、5.3、5.4及5.5.2规定的项目。8.5 判定规则、气产 尸、护 六尸州r子人r、少、产 5 Q/GLSL 0002S-2022 8.5.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8.5.2 微生物指标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检验结果出现不符合项时,允许在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复检仍有不符合项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9.1 标志、标签 9.1.1 产品预包装标签应符合GB 28050和GB 7718的相关规定。9.1.2 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9.2 包装 9.2.1 产品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毒、无害、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9.2.2 产品包装应密封、牢固、产品不得散漏。9.2.3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9.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途中应注意防潮、防雨、防曝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产品时不得丢甩,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9.4 贮存 应贮存在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室内,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应防止产品受到挤压、损伤等。不得直接接触墙面、地面和顶面,间隔应大于10cm。9.5 保质期 在符合上述包装、贮存和运输条件下,保质期常温下为18个月。、入八门二、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