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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JTRT
0016
S-2022
党参代用茶
2022
党参
用茶
Q/BJTRT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青海)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JTRT 0016S-2022党参代用茶2022-07-19发布2022-07-19实施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青海)有限公司发布Q/BJTRT 0016S-20221前言本文件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文件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全性指标按照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其余指标根据GH/T 1091代用茶及产品实际制定,本文件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本文件由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青海)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青海)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晓军、祁光福。本文件于2022年03月08日由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青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宋亚玲 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文件于2022年07月19日首次发布。Q/BJTRT 0016S-20221党参代用茶党参代用茶1 1范 围范 围本文件规定了党参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以党参为原料,经挑选、干燥、切制、粉碎(破碎)、破壁粉碎、冻干粉碎、超微粉碎、过筛、包装等工艺制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供人们饮用的产品。2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文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中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GH/T 1091代用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版 一部DBS63/00014-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Q/BJTRT 0016S-202223 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3.1 党参代用茶党参代用茶以党参为原料,经挑选、干燥、切制、粉碎(破碎)、破壁粉碎、冻干粉碎、超微粉碎、过筛、包装等工艺制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供人们饮用的产品。3.23.2 产品类型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产品规格产品规格说明说明党参代用茶党参片以党参横切片为主党参代用茶粉净含量以产品实际包装为准党参代用茶超微粉净含量以产品实际包装为准党参代用茶破壁粉净含量以产品实际包装为准党参代用茶冻干粉净含量以产品实际包装为准4 4技术要求技术要求4.14.1原料要求原料要求应符合DBS63/00014-2021 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的规定。4.2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表1 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项目项目指标指标片粉组织形态片状,切面棕黄色或黄白色粉末状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气味,微甜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汤色具有本品泡水后固有的汤色4.3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表2 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测方法水分(g/100g)10.0GB 5009.3总灰分(%)10.0GB 5009.4粗多糖(%)8.0SN/T 4260Q/BJTRT 0016S-20223铅(以Pb计)/(mg/kg)4.0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5GB 5009.11镉(以Cd计)/(mg/kg)0.5GB 5009.15二氧化硫/(mg/kg)80GB 5009.344 4.4 4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4.5 5污染物污染物和和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其他污染物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符合GB 2763的要求。5 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6检验方法检验方法6.16.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按照GH/T 1091附录A要求的方法检验。6.26.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6.2.16.2.1水分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6.2.26.2.2总总灰分灰分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6.2.36.2.3粗多糖粗多糖按SN/T 4260规定的方法测定。6.2.46.2.4 铅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6.2.56.2.5 总砷总砷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6.2.66.2.6 镉镉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6.2.76.2.7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按GB 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7 7检验规则检验规则7 7.1.1组批组批同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批。Q/BJTRT 0016S-202247 7.2.2抽样抽样从同批产品的不同部位经随机抽取8份产品,每份不少于200g,分为两批,一批用作感官、理化检验,另一批用作留样。7 7.3.3检验检验检验分原辅料入库检验、成品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 7.3.1.3.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经公司审计的合格供应商供应,供应商附检验报告书;入库后由质量部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使用。7 7.3.2.3.2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产品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出厂。7 7.3.3.3.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7 7.3.3.1.3.3.1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投产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更换设备时;d)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时;e)停产3个月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f)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 7.3.3.2.3.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技术要求中表1、表2规定的项目、净含量、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7 7.4.4判定规则判定规则7 7.4.1.4.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出现不合格项,不得复检。7 7.4.2.4.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技术要求(按表1、表2、净含量、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8 8.1.1标志标志8 8.1.1.1.1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中应当标注:a)本品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产品。Q/BJTRT 0016S-20225b)不适宜人群:儿童、青少年不宜食用。c)食用限量:本产品每日食用不得超过30g或10勺(每勺3g)。d)温馨提示:不宜与藜芦同用。8 8.2.2包装包装8 8.2.1.2.1本产品包装所选包材应符合GB 4806.7、GB/T 6543的规定。8.8.2.22.2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8 8.2.3.2.3包装规格:200g/瓶20瓶/箱。其余规格根据特殊情况或客户要求进行制定。8 8.3.3运输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防雨防潮,装卸时轻拿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温度保持在35,湿度70%。8 8.4.4贮存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阴凉、干燥、无异味的仓库中,贮存温度保持在35,湿度70%。8 8.5.5保质期保质期产品在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下贮存,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