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CCJH
0044
S-2022
芸根
2022
新模板标记勿删Q/CCJHQ/CCJH0044S-2022芸根2022-12-13 发布2022-12-13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长 春 金 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长春金荷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CCJH0044S-2022222647S-20222022 08232025 0822Q/CCJH0044S-20221前言本标准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写。本标准由长春金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金荷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晓敏。本标准首次备案时间:2022 年 08 月 23 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第一次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一修改标签式样里保质期;一一修改营养成分表。Q/CCJH0044S-20222芸根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黑糯米、猪油、黄精、芸豆、葛根、白糖为原料,经原料预处理,炒制(或不炒制)、干燥(或不干燥)、粉碎、猪油和白糖混合溶化、调配、混合、炒制(熟制)、冷却、包装等工艺而制成的方便食品-芸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4大米GB/T 1445绵白糖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猪油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DB 52/T 1230黑糯米SB/T 10025菜豆Q/CCJH0044S-20223Q/DW 0013S芸豆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黄精、葛根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黑糯米应符合 GB 1354 和 DB 52/T 1230 的规定。3.1.2猪油应符合 GB/T 8937 的规定。3.1.3黄精、葛根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3.1.4芸豆应符合 SB/T 10025 和 Q/DW 0013S 的规定。3.1.5白糖应符合 GB/T 1445 的规定。3.1.6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冲调或冲调加热后品其滋味组织形态粉状滋、气味具有本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霉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0.0GB 5009.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Q/CCJH0044S-20224表 4 续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水分为出厂检验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为不定期抽检。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 kg。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2 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 500g),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6.5判定规则Q/CCJH0044S-20225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芸根配料表(原料):黑糯米、猪油、黄精、芸豆、葛根、白糖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而定。生产日期:见包装标注保质期:18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产品标准代号:Q/CCJH0044S-2022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长春金荷药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1649 千焦(kJ)20%蛋白质8.6 克(g)14%脂肪3.8 克(g)6%碳水化合物80.1 克(g)27%钠13 毫克(mg)1%8包装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未开启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