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BDHD 0001 S-2022 多维果味固体饮料.pdf
下载文档

ID:2655883

大小:238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BDHD 0001 S-2022 多维果味固体饮料 2022 多维 果味 固体 饮料
2022-10-10 发布 2022-11-24 实施 Q/BDHD保定汇达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DHD 0001S-2022 代替Q/BDHD 0001S-2017 多维果味固体饮料 保定汇达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保定汇达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14.06.04 备 案 号:131216S-2022备案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有效日期:2027年12月28日 Q/BDHD 0001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和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相关国家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代替Q/BDHD 0001S-2017多维果味固体饮料。本标准与Q/BDHD 0001S-201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了原料要求;删除了总砷指标及其检验方法 修改了菌落总数限值指标。本标准由保定汇达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保定汇达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定国。本标准于2022年10月10日由保定汇达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定国徐定国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22年10月10日再次发布。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Q/BDHD 0001S-2014多维果味固体饮料,Q/BDHD 0001S-2017多维果味固体饮料。Q/BDHD 0001S-2022 1 多维果味固体饮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维果味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葡萄糖、麦芽糊精、橙子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烟酸,经混合、灌装、包装工序而制成的冲溶即食型多维果味固体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的测定 GB 5009.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2的测定 GB 5009.8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烟酸和烟酰胺的测定 GB 5413.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C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Q/BDHD 0001S-2022 2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6部分: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NY/T 1884 绿色食品 果蔬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中一水葡萄糖的要求和 GB 15203 的规定。3.1.2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2.6、GB 15203 的规定。3.1.3 橙子粉应符合 NY/T 1884、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9921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 泽 白色或微黄色 将 10g 左右样品置于 50ml 洁净烧杯内,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有无杂质 组织状态 疏松的粉末,无结块;冲溶后呈澄清液体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气味、滋味 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果香味和甜味,无异味、无异嗅 用 37以下蒸馏水冲溶稀释样品,立即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10 GB 5009.3 葡萄糖(以葡萄糖计)/(g/100g)70 GB 5009.7 维生素 B1/(mg/kg)922 GB 5009.84 维生素 B2/(mg/kg)922 GB 5009.85 维生素 C/(mg/kg)10002250 GB 5413.18 烟酸/(mg/kg)110330 GB 5009.89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3.4 微生物指标 Q/BDHD 0001S-2022 3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4 5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GB 4789.3 霉菌 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营养强化剂 4.1 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 维生素B1应符合GB 14751的规定;维生素B2应符合GB 14752的规定;维生素C应符合GB 14754的规定;烟酸应符合GB 14757的规定。4.2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量 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一次投料的同品种、同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方法和数量 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包装,从同一批次、同一规格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数量为18个包装,但不得少于1kg。所抽样品平均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用于留样。微生物指标的检验抽样按GB 4789.1规定执行。6.3 出厂检验 6.3.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6.3.2 每批产品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按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Q/BDHD 0001S-2022 4 6.4 型式检验 6.4.1 检验项目为 3.23.5 中规定的全部项目。6.4.2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为合格。除微生物指标,当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7 标识、包装、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7.1 标识 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及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的要求。饮用方法:温开水冲饮。产品不得宣称或暗示任何治疗、预防疾病的作用。7.1.2 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定的要求。7.3 贮存 产品应在常温、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无鼠害的仓库内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贮。7.4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运输时应防雨、防晒、防挤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混运,装卸时轻搬轻放。7.5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为18个月。_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