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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SM 0004 S-2022 芝士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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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SM 0004 S-2022 芝士棒 2022
Q/BSM 0004S2022 I Q/BSM 安徽顽皮百士迷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芝士棒 2022-10-14 发布 2022-10-30 实施 安徽顽皮百士迷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BSM 0004S2022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205775S备案生效日期:2022年10月29日 Q/BSM 0004S2022 I 前 言 本文件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贯彻执行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比较 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 点、面包、GB/T 20977糕点通则进行制定。本文件由安徽顽皮百士迷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健。本文件于2022年10月14日首次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Q/BSM 0004S2022 1 芝士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芝士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召回。本文件适用于第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4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 12 号令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Q/BSM 0004S2022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芝士棒 以糕点预拌粉、干酪、黄油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植物油、鸡蛋、盐、复合调味料等,经预处理、和面、成型、烘烤、冷却等工艺制成的芝士棒。4 产品分类 根据添加不同的复合调味料,分为不同口味的产品,如黑松露酱芝士棒,牛油果味芝士棒,海苔味芝士棒等。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的食品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5.2 原辅料要求 5.2.1 糕点预拌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5.2.2 干酪:应符合 GB 5420 的规定。5.2.3 黄油:应符合 GB 15196 的规定。5.2.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5.2.5 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5.2.6 复合调味料:应符合 GB 31644 的规定。5.2.7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2.8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5.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正常色泽 取适量样品于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滋味、气味 无异嗅,无异味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Q/BSM 0004S2022 3 状态 无霉变、无生虫及其他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5.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干燥失重/(%)6.0 GB 5009.3 酸价(KOH)(以脂肪计)/(mg/g)5.0 GB 5009.229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GB 5009.227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 GB 2761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 GB 2762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000 10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0 10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霉菌 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 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第二法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 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JJF 1070的规定执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Q/BSM 0004S2022 4 6 食品添加剂 6.1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2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生产期内所生产的同一类别、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且出厂包装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组批。8.2 抽样 随机抽取样品不低于 4kg(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査(或留样)。8.3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由生产厂质检部门按本文件规定检验,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进行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原料发生重大变化时;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e)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4 判定规则 7.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判该批产品为合格。7.4.2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4.3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可以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如仍不符合标准,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召回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Q/BSM 0004S2022 5 8.1 标签、标志 标签按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执行,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包装、运输、贮存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8.3 产品召回 按 GB 14881、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_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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