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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LLB
0002
S-2022
人参鹿鞭虫草系列酒
2022
人参
鞭虫
系列
新模板标记勿删Q/BLLBQ/BLLB0002S-2022人参鹿鞭虫草系列酒2022-07-02 发布2022-07-02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BLLB0002S-2022222428S-20222022 07202025 0719Q/BLLB0002S-20221人参鹿鞭虫草系列酒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去骨)、蛹虫草、玛咖、枸杞子、黄精、龙眼肉、蜂蜜、冰糖、三氯蔗糖,经浸泡、分离汁、澄清处理、过滤、灌装,每瓶酒内加入或不加入浸泡后的人参、枸杞子等工艺加工成的人参鹿鞭虫草系列酒(配制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T 5009.48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1白酒厂卫生规范GB/T 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23544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 24694玻璃容器白酒瓶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Q/BLLB0002S-20222GB/T 27588露酒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QB/T 2357聚酯(PET)无汽饮料瓶GB/T 35883冰糖NY 317鹿副产品NY 318人参制品QB/T 2357聚酯(PET)无汽饮料瓶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5 版)枸杞子、黄精、龙眼肉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 新资源食品 玛咖粉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 新资源食品 人参(人工种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4 年第 12 号 新食品原料 蛹虫草3分类3.1人参鹿酒以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去骨)、枸杞子、黄精、龙眼肉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玛咖、蜂蜜、冰糖、三氯蔗糖,经浸泡、分离汁、澄清处理、过滤、灌装,每瓶酒内加入或不加入浸泡后的人参、枸杞子等工艺加工成的人参鹿酒。3.2鹿鞭鹿茸血酒以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鹿鞭、鹿茸血、枸杞子、黄精、龙眼肉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玛咖、蜂蜜、冰糖、三氯蔗糖,经浸泡、分离汁、澄清处理、过滤、灌装,每瓶酒内加入或不加入浸泡后的枸杞子等工艺加工成的鹿鞭鹿茸血酒。3.3鹿鞭虫草酒以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鹿鞭、虫草(蛹虫草)、枸杞子、黄精、龙眼肉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玛咖、蜂蜜、冰糖、三氯蔗糖,经浸泡、分离汁、澄清处理、过滤、灌装,每瓶酒内加入或不加入浸泡后的枸杞子等工艺加工成的鹿鞭虫草酒。3.4鹿茸血虫草酒以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鹿茸血、虫草(蛹虫草)、枸杞子、黄精、龙眼肉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玛咖、蜂蜜、冰糖、三氯蔗糖,经浸泡、分离汁、澄清处理、过滤、灌装,每瓶酒内加入或不加入浸泡后的枸杞子等工艺加工成的鹿茸血虫草酒。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Q/BLLB0002S-202234.1.1白酒应符合 GB 2757 或 GB 2758 的规定。4.1.2生产用水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蛹虫草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4.1.4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5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4.1.6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31640 的规定。4.1.7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的规定。4.1.8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4.1.9枸杞子、黄精、龙眼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一部的规定。4.1.10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人参添加量0.8g/100ml,人参食用量3 克/天。4.1.11玛咖粉应符合关于批准玛咖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的规定,每100ml 产品使用玛咖粉 1g,玛咖粉食用限量25 克/天。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外观澄清、有光泽、含有或不含有人参片、人参整支、枸杞子,酒内允许有少量沉淀GB/T 15038色泽人参鹿酒浅黄色至棕褐色鹿鞭鹿茸血酒浅黄色至棕褐色鹿鞭虫草酒浅黄色至棕褐色鹿茸血虫草酒浅黄色至棕褐色气味具有白酒和本产品特有的气味滋味酒体醇和、舒顺协调、酒体完整风格具有本产品的独特风格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酒精度(20)/(%vol)(2.0)26-60GB 5009.225总酸(以乙酸计)/(g/L)6.0GB/T 15038总糖(以葡萄糖计)/(g/L)300干浸出物/(g/L)0.30甲醇/(g/L)0.6GB 5009.266氰化物(以HCN计)/(mg/L)8.0GB 5009.36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35GB/T 27588 附录A人参总皂甙/(%)0.001NY 318 附录B注:甲醇、氰化物指标按100酒精度折算,总酯限于蒸馏酒为酒基。Q/BLLB0002S-20224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4.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三氯蔗糖(g/kg)甜味剂0.250.25GB 22255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GB 8951 和 GB/T 23544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酒精度、总酸、甲醇。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抽样方案批量1500箱1500箱样品大小n375mL/瓶8375mL/瓶12Q/BLLB0002S-20225(瓶数)500mL/瓶4500mL/瓶87.5判定规则7.5.1受检样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判整批产品为合格品。7.5.2若有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本,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项不合格或超过一项不合格时,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8.1标签式样8.1.1人参鹿酒食品名称:人参鹿酒配料表:白酒、食用酒精、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或四年生)、鹿鞭、鹿茸血、鹿筋、鹿尾(去骨)、玛咖、枸杞子、黄精、龙眼肉、蜂蜜、冰糖、三氯蔗糖(或按实际生产原料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总糖:酒精度:净含量:125ml/瓶(或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微有沉淀,不影响饮用生产者名称: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万福村产地:吉林省白山市联系方式:温馨提示:人参食用量3 克/天,人参添加量0.8g/100ml。每 100ml 产品使用玛咖粉 1g,玛咖食用量25 克/天。不宜与藜芦、五灵脂同食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包括婴幼儿)不宜食用,酒精过敏者禁用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8.1.2鹿鞭鹿茸血酒食品名称:鹿鞭鹿茸血酒配料表:白酒、食用酒精、鹿鞭、鹿茸血、玛咖、枸杞子、黄精、龙眼肉、蜂蜜、冰糖、三氯蔗糖(或按实际生产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总糖:酒精度:净含量:125ml/瓶(或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日期:Q/BLLB0002S-20226贮存条件: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微有沉淀,不影响饮用生产者名称: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万福村产地:吉林省白山市联系方式:温馨提示:每 100ml 产品使用玛咖粉 1g,玛咖食用量25 克/天。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包括婴幼儿)不宜食用,酒精过敏者禁用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8.1.3鹿鞭虫草酒食品名称:鹿鞭虫草酒配料表:白酒、食用酒精、鹿鞭、虫草(蛹虫草)、玛咖、枸杞子、黄精、龙眼肉、蜂蜜、冰糖、三氯蔗糖(或按实际生产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总糖:酒精度:净含量:125ml/瓶(或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微有沉淀,不影响饮用生产者名称: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万福村产地:吉林省白山市联系方式:温馨提示:每 100ml 产品使用玛咖粉 1g,玛咖食用量25 克/天。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包括婴幼儿)、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酒精过敏者禁用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8.1.4鹿茸血虫草酒食品名称:鹿茸血虫草酒配料表:白酒、食用酒精、鹿茸血、虫草(蛹虫草)、玛咖、枸杞子、黄精、龙眼肉、蜂蜜、冰糖、三氯蔗糖(或按实际生产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总糖:酒精度:净含量:125ml/瓶(或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微有沉淀,不影响饮用生产者名称:白山市鹿灵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万福村产地:吉林省白山市Q/BLLB0002S-20227联系方式:温馨提示:蛹虫草食用量2 克/天。每 100ml 产品使用玛咖粉 1g,玛咖食用量25 克/天。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包括婴幼儿)、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酒精过敏者禁用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9包装9.1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规定,内包装用玻璃瓶应符合 GB/T 24694 规定,且封装严密,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