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BSJ 0004 S-2022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pdf
下载文档

ID:2655637

大小:676KB

页数:9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BSJ 0004 S-2022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 2022 三蒸三榨鲜湿 米粉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备案号:360586S-2022备案日期:2022年8月24日有效期至:2027年8月23日Q/BSJ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BSJ 0004S-20222022-06-15 发布2022-06-20 实施倍思家米粉连锁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BSJ 0004S2022 目目 录录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2 4 产品分类 2 5 要求 2 6 食品添加剂 4 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4 8 检验规则 4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5 I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Q/BSJ 0004S2022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 Pb计)为 0.16 mg/kg,严于 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谷物及其制品麦片、面筋、八宝粥罐头、带馅(料)面米制品除外”项下铅限量(以 Pb计)0.2 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倍思家米粉连锁有限公司。本标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文明、熊志文。本标准批准人:周乐平。II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J 0004S2022 1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蒸三榨鲜湿米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要求、产品分类、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藏。本标准适用于大米或(大米粉)、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食用盐、蔗糖发酵物、食品添加剂(-聚赖氨酸盐酸盐),经清洗、浸泡(或不浸泡)、粉碎、调粉、三蒸熟化、三榨挤丝、煮制、漂洗、切断、称重、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制成的三蒸三榨鲜湿米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3587 粉 条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GB 13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米 T/ZZB 1625 食品添加剂-聚赖氨酸盐酸盐 Q/TYT 0001S 固态调味料 蔗糖发酵物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J 0004S2022 2 3、术语和定义 3.1 三蒸三榨 大米(或大米粉)经前处理后,经过一榨(形成米果)一蒸(闪蒸熟化)二榨(粉条)二蒸(粉条)三榨(米粉)三蒸(米粉),此生产过程为三蒸三榨工艺。3.2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 以大米(或大米粉)、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食用盐、蔗糖发酵物、食品添加剂(-聚赖氨酸盐酸盐)、经清洗、浸泡(或不浸泡)、粉碎、调粉、挤粒、一榨(形成米果)、一蒸(米果闪蒸熟化)、二榨(粉条)、二蒸(粉条)、三榨(米粉)、煮制、三蒸(米粉)、漂洗、切断、称重、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制做而成的三蒸三榨鲜湿米粉。4、产品分类 4.1选用GB 1354标准优质籼米 1 级,直链淀粉含量在 20%22%之间,经两次除碎、三次抛光、三次色选,再经三蒸三榨工艺制作而成的鲜湿米粉,定级为三蒸三榨特级鲜湿米粉。4.2选用GB 1354标准优质籼米 2 级,经三蒸三榨工艺制作而成的鲜湿米粉,定级为三蒸三榨一级鲜湿米粉。4.3选用GB 1354标准优质籼米 3 级,经三蒸三榨工艺制作而成的鲜湿米粉,定级为三蒸三榨二级鲜湿米粉。5、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大米 应符合 GB 1354 表 2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中优质籼米一级、二级、三级标准的规定。5.1.2 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3 食用淀粉 应符合 GB 31637 的规定。5.1.4 食用盐 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5.1.5-聚赖氨酸盐酸盐 应符合 T/ZZB 1625 的规定。5.1.6 蔗糖发酵物 应符合 Q/TYT 0001S的规定。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J 0004S2022 3 表 1 感官要求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5.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3、表 4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杀菌)项 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沙门氏菌b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b 5 1 102 103 GB 4789.10 第二法 菌落总数b 5 2 103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b 5 2 1 10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表 4 微生物限量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不杀菌)项 目 采样方案 a 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 外观 湿条、形态基本一致 首先取适量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外观、色泽,再按食用方法取适量被测样品置于无色透明烧杯中,肉眼观察复水性及有无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口感。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基本均匀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 口感 口感滑爽、柔韧、有弹性,不粘牙,基本无硬芯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三蒸三榨鲜湿米粉 水分/(g/100g)50.080.0 GB 5009.3 丝径/(mm)1.2 GB/T 23587 铅(以 Pb 计)/(mg/kg)0.16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 B1/(g/kg)10 GB 5009.22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J 0004S2022 4 沙门氏菌b 5 0 0/25g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b 5 1 102 103 GB 4789.10 第二法 菌落总数b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b 5 2 10 102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6、食品添加剂 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8、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8.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 3 倍,作为检验及留样。8.3 检验分类 8.3.1 出厂检验 8.3.1.1 每批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检验合格后标识合格方可出厂。8.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丝径、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8.3.2 型式检验 8.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8.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8.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8.5 仲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BSJ 0004S2022 5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9、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9.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9.2 包装 9.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3、GB 4806.7、GB/T 28118 的规定。9.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9.3 运输 9.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混装、混运。9.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