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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MWD
0001
S-2022
瑶古珍草饮液
2022
Q/B1VIIVD 广曲巴马五代同堂生物乖甘支有限责任公司企生肠示准 Q/BMWD 0001S-2022 瑶古珍草饮液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0676 S一2022 有效期至7ol7年月阳 2022-05-25发布 2022-06-25实施 广西巴马五代同堂生物科树气婴薰修泌司 发布 0/BMWD 0001S 2O22 前 古口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巴马五代同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玉香。本文件于2022年05月25日发布,2022年06月25日实施。O/BMWD 000侣-2022 瑶古珍草饮液”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瑶古珍草饮液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黄精、芡实、人参(人工种植)、桃仁、黑芝麻、橘皮、获菩、白扁豆、桑根、决明子、葛根、火麻仁、山药、甘草、菊花、莲子、慧饮仁、山碴、酸枣仁、阿胶、肉桂、姜(生姜、干姜)、拘祀子、桑叶、花椒、桅子、大枣、砂仁、麦芽、紫苏籽、桂圆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生活饮用水水煮提取、浓缩后制成的浓缩液,添加蜂蜜、红糖、白砂糖、山梨酸钾中的一种或多种,再经配料、静置、过滤、灌装、压盖、杀菌等工艺制成的瑶古珍草饮液。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I 317 白砂糖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I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I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I 35885 红糖 DBS 45/00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桂圆肉 0/BMWD 0001 S-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要求 4飞 原辅料要求 4,,黄精、芡实、人参(人工种植)、桃仁、黑芝麻、橘皮、获菩、白扁豆、桑堪、决明子、葛根、火麻仁、山药、甘草、菊花、莲子、慧该仁、山植、酸枣仁、阿胶、肉桂、姜(生姜、干姜)、构祀子、桑叶、花椒、桅子、大枣、砂仁、麦芽、紫苏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要求。4,2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4.1.3 桂圆肉 应符合DBS 45/008的规定。4.1.4 蜂蜜 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4,5 红糖 应符合GB/I 35885的规定。4.,.6 白砂糖 应符合GB/I 317的规定。4,7 生活饮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8 山梨酸钾 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呈产品本身固有的色泽 Q/BMWD 0001S 2022 表 感官要求(续)项?月 要?求 组织形态 呈产品木身固有的组织形态,久置允许有少量沉淀 气味和滋味 具有原料植物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异臭 杂 质 正常视力下无可见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铅(以Pb计)/(mg/L)0.24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mL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 FU/mL)5 2 102 ioJ 大肠菌群(CFU/mL)5 2 1 10 霉菌(CFU/mL)20 酵母(CFU/mL)20 沙门氏菌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mL 1000 CFU/niL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B 2760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感官、粼扮枷”厂 00 3、片伽争下公澳 乒 Q/BMWD 0001S-2022 取约SO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观察其组织状态以及色泽,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72 理化指标 7.).41.L.I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2 其他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7.3 微生物限量 7.3”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7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GB 4789.1和GB/I 4789.21执行。7.3.3 霉菌和酵母 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1执行。7.3.4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GB 4789.1和GB/I 4789.21执行。3.5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的第二法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GB 4789.1和GB/I 4789.21执行。8 检验规则 1 检验分类 产品应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或盖有合格章后方准出厂,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8.2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同一班次的产品为一批。8.3 抽样 抽样基数不少于200瓶,每批随机抽取18瓶,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用。8.4 出厂检验 8.4.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本文件逐批次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Q/BMWD 0001S-2022 84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85 型式检验 8.5.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C)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8.4.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的4.2、4.3.4.4、和5规定的项目。8.6 判定原则 8.6.1 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6.2 检验结果如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项目不允许复检。9 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存 9 标签、标志 1.1 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9,2 产品外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3 标签需要标识“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和“本品每天饮用量不宜超过 4SOmL”。92 包装 9.2.1 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封装严密,无漏洒现象,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规定的要求。9.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9.3 运输 9.3.,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运输过程应避免强烈振荡,有防尘、防晒、防潮、防冰冻的措施,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9.3.2 装卸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不应丢甩、挤压,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地面。94 贮存 9.4.i 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清洁、防潮、防晒、防虫、防鼠的仓库中,严禁火种。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有污染的物品混贮。9.4.2 产品不应直接接触墙或地面,离地面、墙面间的距离应大于15cm,堆码高度以不挤压和提取方便为宜。9.5 保质期 a b c、少,执沙户洛汤尸 5 Q/BMWD 0001S-2022 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且产品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产品的保质期为24个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