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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193
1996
紫胶
虫胶
1.Y 1 1 9 3-1 9 9 6前言 紫胶是一种天然树脂。它在医药上用作缓释剂、糖衣防湿剂层、肠溶衣等。在食品工业中用于糖果挂膜、饮料的悬浮剂、果蔬保鲜的被膜剂。为了严格控制由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的有害的物质,保护消费者的健 康 必须制定食品添加剂紫胶 虫胶)的行业标准。本标准是以G B 4 0 9 3-8 3 食品添加剂紫胶 为基础,结合我国紫胶生产和使用的现实情况修订的 自本标准生效之日起,G B 4 0 9 3-8 3 食品添加剂紫胶 作废。本标准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 林科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江苏省卫生防疫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启贵、周树南、杨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食 品添 加剂紫 胶(虫胶)L Y 1 1 9 3 一 1 9 9 6S h e l l a c u s e d a s f o o d a dd i t i v e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紫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热滤法或溶剂法生产的紫胶片、经活性炭脱色的脱色紫胶片,以及用漂白剂漂白的粒状或片状漂白紫胶。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8 1 4 2-8 7 紫胶产品取样方法 G B 8 1 4 3-8 7 紫胶产品检验方法 G B 8 4 4 9-8 7 食品添加剂中 铅的测定方法 G B 8 4 5 0-8 7 食品添加剂中 砷的测定方法3 技术要求3 门外观 浅黄色至黄棕色透明片或白色至浅黄色不透明片。3.2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指标项目指标参数紫胶片脱色紫胶片漂白紫任 之颜色指数,号毛热乙醇不溶物%(冷乙醇可溶物卜%)热硬化时间,m i n)氯含量,%簇铅(P b),m g/k g蕊砷(A,),m g/k g蕊干操失重.%(水溶物,%蕊1 81.0 3 口 12.00.5 50.5 2 5 12.00.5 21.n9 2.0 2 翱 13(1.0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1 9 9 6-0 8 一 0 6 批准1 9 9 6 门 2 一 0 1 实施L V 1 1 9 3 一 1 9 9 6表 1(完)指标项目指标参数紫胶片脱色紫胶片漂白紫胶灼烧残渣,%镇蜡质.%镇软化点.C)酸值 K O H m g/g镇松香0.45.5?2无0.35 57 2无 卜 05.58 5无4 试验方法4.1 抽样 按G B 8 1 4 2 规定进行抽样。4 卜 2 颜色指数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5 章进行测定。43 热乙 醇不溶物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第4 章进行测定。4.4 冷乙醇可溶物的测定 按(;B 8 1 4 3-8 7 第1 5 章进行M 1 定。4.5 热硬化时间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1 1 章进行测定。4.6 氯含量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1 4 章进行测定。4.7 铅(P b)含量的测定 按G B 8 4 4 9-8 7 进行测定。试样处理采用1.4.2.1 湿法消解。4.8 砷(:1 s)含量的测定 按G B 8 4 5 0-8 7 第1 章进行测定。试样处理采用1.4.2.1 湿法消 解。4.9 千燥失重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3 章进行测定。4.1 0 水溶物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1 0 章进行测定。4.1 1 灼烧残渣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9 章进行测定。4.1 2 蜡质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6 章进行测定41 3 软化点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1 6 章进行测定4.1 4 酸值的测定 按(;B 8 1 4 3-8 7 第1 2 章进行测定4.1 5 松香的测定 按G B 8 1 4 3-8 7 第7 章进行测定。L Y 1 1 9 3 一 1 9 9 65 检验规则5.1 食品添加剂紫胶由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出厂时.每箱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52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5.3 检验结果中如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时.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的洁果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5.4 使用单位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需仲裁时,应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进行仲裁分析。5.5 其他规定55.1 紫胶片产品自出厂日期起,一年内颜色指数的增加不得超过 6 号5.5.2 漂白紫胶产品从生产日 起,8 个月内应能溶解于酒精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门 产品应用木箱或胶合板箱包装.内 衬牛皮纸袋.每箱净重2 5 k g 或2 0 k g,62 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生产厂名、生产厂地址、商标、规格、批号、毛重、净重、生产日 期,并在明显位置标明“避晒”、“防潮”字样。每箱需附产品质量合格证。6.3 运输时产品必须防雨、防潮、防晒。产品应贮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库房中,必须垫有仓板,堆放不宜过高,最多 不超过八层。6.4 贮运中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等物质混装、混运、一起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