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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23-2009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
523
2009
废水
排放
去向
代码
IC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标 准HJ 5232009废水排放去向代码 Codes for Wastewater Discharge Direction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09-12-30 发布 2010-04-01 实施HJ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HJ 523-2009 I 目 录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废水排放去向分类及编码方法.1 5 代码表.1 HJ 523-2009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为环境信息处理和交换提供技术支撑,规范废水排放去向分类和表示,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523-2009 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废水排放去向的分类与代码。废水排放包括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垃圾填埋厂、堆肥厂、焚烧厂、危险废物处置厂等设施的排水。本标准适用于废水排放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 416-2007 环境信息术语 HJ/T 417-2007 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HJ/T 416-2007及HJ/T 417-2007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废水排放去向 废水排放去向是根据废水排放的各种去向,按排放地进行分类,划定的分类称为废水排放去向。4 废水排放去向分类及编码方法 废水排放去向按面分类法分为10类。代码采用一位英文大写字母表示,按英文字母顺序编码。5 代码表 表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表 代码 废水排放去向分类 说明 A 直接进入海域 B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C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D 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E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F 直接进入污灌农田 G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 H 进入其他单位 L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指通过开发区的建设、城市规划、产业整合,在工业废水排放集中区建设的工业废水处理厂,它通过污水收集系统实现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 K 其他 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