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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T
298-2017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298
2017
工作
场所
化学
有害
因素
职业
健康
风险
评估
技术
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982017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Guideline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of chemicals in the workplace 2017-09-30 发布 2018-04-15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GBZ/T 2982017 I 目 次 目 次.I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风险评估框架.2 5 工作程序.3 6 评估方法.4 7 使用本标准的说明.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使用本标准的说明.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化学品基本信息调查表.9 附录 C(资料性附录)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基本信息调查表.10 附录 D(资料性附录)危害控制措施调查表.11 附录 E(资料性附录)定性风险评估模型及应用示例.13 附录 F(资料性附录)半定量风险评估模型及应用示例.20 附录 G(资料性附录)定量风险评估模型及应用示例.29 附录 H(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有害因素的参考接触浓度.35 附录 I(资料性附录)常见致癌化学有害因素的吸入单位风险.39 附录 J(资料性附录)风险控制对策.41 GBZ/T 2982017 II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起草人:胡伟江、张美辨、王鑫、苏世标、张恒东、陈永青、陈振龙、田亚锋、闫雪华、董一文、汉锋。GBZ/T 2982017 1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的框架、工作程序、评估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化学有害因素所导致的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 GBZ 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occupation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通过全面、系统地识别和分析工作场所风险因素及防护措施,定性或定量地测评职业健康风险水平,从而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的过程。3.2 接触浓度 exposure concentration 风险评估中估算每个劳动者接触于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是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经接触时间特征校正后的校正值。3.3 参考接触浓度 reference exposure concentration 人群连续吸入某接触浓度的化学有害因素,在其一生中都可能不会发生某种健康风险所对应的接触浓度值。3.4 参考剂量 reference dose GBZ/T 2982017 2 人群终生接触某剂量水平的化学有害因素,在其一生中都可能不会发生某种健康风险所对应的接触剂量。3.5 吸入单位风险 inhalation unit risk 劳动者连续接触于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浓度为1g m-3所引起的超过一生癌症危险度估计值的上限值,又称斜度系数。3.6 危害商数 hazard quotient 经吸入化学有害因素导致的非致癌风险水平,为接触单一化学有害因素的接触浓度与其相应参考接触浓度的比值。3.7 危害指数 hazard index 多种化学有害因素危害商数的计算值。3.8 致癌风险值 carcinogenic risk 经吸入化学有害因素导致的癌症风险水平。3.9 相似接触组 similar exposure group 一组对某一化学有害因素有相同接触特征的劳动者,组内劳动者的工作任务、操作方式及频次、工作流程、所用物料均具有相似性。3.10 风险控制 risk control 处理职业健康风险的措施,该措施包括任何流程、策略、设施、操作或其他行动。4 风险评估框架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框架主要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评估、接触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四个要素,见图1。GBZ/T 2982017 3 图 1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框架 5 工作程序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如图2所示。图 2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程序 危害识别 危害特征评估 接触评估 风险特征描述 成立评估小组 细分工作流程 识别化学有害因素 接触评估 危害特征评估 通过空气检测获得接触浓度 通过接触因子计算接触指数 使用经验、理论方程计算接触浓度 确定接触等级 评估复审 评估记录 采取更正措施 风险评估 生产率发生变化或工厂调整 GBZ/T 2982017 4 6 评估方法 6.1 危害识别 6.1.1 内容 危害识别是发现、确认、描述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危害的过程,其任务是识别工作场所存在的化学有害因素,及其对接触职业人群是否引起职业性损伤,以及损伤发生的条件。主要通过以下方法识别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种类、接触途径和操作方式等情况。6.1.2 资料收集 收集化学有害因素的化学名称、CAS号、商品名、同义词、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纯度及杂质含量、聚集状态、颜色、气味、密度、分散度、熔点、沸点、饱和蒸气压及蒸气密度、闪点、空气中爆炸浓度极限、溶解度、化学反应特性及稳定性等理化特性资料;毒性、致敏性、致癌、致突变和致畸等毒理学资料及危害等级资料。6.1.3 现场调查 6.1.3.1 生产工艺及化学有害因素基本情况 6.1.3.1.1 主要包括可能产生化学有害因素的工艺流程、原辅料的规格及使用量、中间产物、产品和副产品的产量、储运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化学有害因素进行识别:a)查看货物清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包装标签;b)检查存放或使用化学品的所有地点;c)分析生产工艺中每一生产环节可能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d)分析副产品、杂质、成品和废弃物(垃圾、残渣和逸散物等)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与含量;e)分析维修、清洁、污水处理或测试等工作流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6.1.3.1.2 化学品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录 B。6.1.3.2 劳动者接触情况及危害控制措施 接触情况包括劳动者作业方式、接触途径、接触浓度、接触时间、接触频率、接触量等,劳动者应包括接触或可能接触于化学有害因素的所有在岗职工及外围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维护、维修、研发、化验、清洁等岗位。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基本信息调查表可见附录C。危害控制措施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卫生工程技术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危害控制措施调查表见附录D。6.1.4 职业健康检查 对既往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新近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不明原因的健康损害进行分析,以识别可能造成健康损害的化学有害因素。6.1.5 采样检测 对生产或使用混合性化学品的工作场所或出现不明原因健康损害时,应根据GBZ 159及GBZ/T 160等系列标准对化学有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以识别可能存在的化学有害因素。6.2 危害特征评估 GBZ/T 2982017 5 6.2.1 内容 危害特征评估是通过分析化学有害因素的流行病学、自身特性、毒理学(包括体外实验和动物实验)等资料,掌握化学有害因素接触剂量与劳动者健康效应之间的关系,确定危害等级的过程。6.2.2 流行病学资料 流行病学资料主要包括可能存在或产生该化学有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接触人群、接触时间及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空气中浓度或劳动者接触浓度;现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防护效果;该化学有害因素在不同作用水平的机体反应资料(包括急、慢性实验研究,急、慢性中毒病例资料,职业人群接触水平与健康状况相关资料等)。6.2.3 自身特性资料 自身特性资料主要包括化学结构、理化特性、构效关系确定的化学物的危害性。6.2.4 毒理学资料 毒理学资料主要包括毒性、致敏性、致癌、致突变和致畸等毒理学资料及危害等级资料。6.2.5 危害特征评估分级方法 6.2.5.1 危险度(R-phrases)分级 根据欧盟危害分类系统的危险度或职业接触限值范围进行分级,按照危害水平由小到大分为5级(AE),另有S级体现皮肤和眼部危害,具体方法见附录E.2。6.2.5.2 基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的分级 根据化学有害因素的理化特性和毒理学资料,依据GBZ 230 进行危害特征分级。6.2.5.3 基于美国工业医师协会(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ACGIH)或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的毒性分级 根据ACGIH或IARC的毒性分级,对化学有害因素进行危害特征分级。具体方法可见附录F.2。6.2.5.4 基于美国环境保护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的参考接触浓度和吸入单位风险分级 根据流行病学资料计算的剂量-反应关系参数(如参考接触浓度或吸入单位风险)进行危害特征分级,具体方法见附录G。常见化学有害因素的参考接触浓度见附录H,常见致癌化学有害因素的吸入单位风险见附录I。6.2.5.5 基于流行病学资料中的剂量-反应关系分级 6.2.5.5.1 对于已开展大量职业流行病学研究的化学有害因素,可运用系统评价和 Meta 分析的方法,计算剂量-反应关系或相对危险度。6.2.5.5.2 对于缺乏职业流行病学研究资料的化学有害因素,应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既往急性中毒和慢性职业中毒病例,并对新近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性疾患病例进行分析。将劳动者根据接触浓度或累积接触剂量进行分组,对不同浓度或不同剂量组、对照组的劳动者健康资料运用统计学方法进行显GBZ/T 2982017 6 著性检验;对健康损害的性质、指标的特异性和灵敏性进行分析,对健康损害的程度及其与接触浓度的剂量-反应关系和生物学意义进行评估。6.3 接触评估 6.3.1 内容 接触评估是确定劳动者接触化学有害因素剂量及接触情况的过程,为准确评估每位劳动者的接触水平,可根据工作任务、工艺流程、工作岗位等建立相似接触组,选取各组有代表性的劳动者进行接触评估。接触评估可采用定性评估、半定量评估和定量评估方法确定接触等级。6.3.2 定性评估 综合考虑化学有害因素的物理特性和使用量,分别对固态化学品和液态化学品进行接触分级,均分为4级。固态化学品接触分级(exposure predictor band solid,EPS)及液态化学品接触分级(exposure predictor band liquid,EPL),具体方法见附录E.3。6.3.3 半定量评估 6.3.3.1 接触比值评估 当可获得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且已制定相应的职业接触限值(OEL,包括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将接触浓度(E)与职业接触限值(OEL)进行比较,以E/OEL的最大值确定接触等级,具体方法见附录F.3.1。6.3.3.2 接触指数法 当无法获得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或某些化学有害因素未制定相应的职业接触限值时,可根据6.1.2的调查结果,计算接触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