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HJT 261-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pdf
下载文档

ID:2653956

大小:35.78KB

页数:10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HJT 261-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261 2006 环境保护 产品 技术 要求 压力 溶气气浮 装置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Pressure dissolved air floatation equipment 20060413 发布 20060615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HJ/T 261-2006代替 HCRJ/T 008-1999HJ/T2612006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与命名 1 5 要求2 6 试验方法3 7 检验规则 3 8 标志、标牌、使用说明书4 9 包装、运输和贮存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溶气水溶释气效率测定5 HJ/T2612006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台州市德明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6 年 4 月 13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06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HCRJ008-1999)。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HJ/T2612006 1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的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加压溶气气浮和射流溶气气浮装置(以下简称装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 1220 不锈钢棒 GB/T 5657 离心泵技术条件(类)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10984 分离机械 噪声测定方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JB/T 4711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JB 8939 水污染防治设备 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采用加压的方法将空气溶解于水,再在减压的条件下释放出微小气泡粘附于悬浮物上,使其整体比重小于水而上浮于水面,通过机械装置刮除,实现固液分离的装置。3.2 溶释气效率溶释气效率 溶气罐内气体与液体接触时,在一定压力条件下气体溶解在液体中,当微气泡全部释放分离后,实际释气量与理论溶气量的比值。4 分类与命名 HJ/T2612006 24.1 分类分类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的型号按供气源的方式和每小时处理水量分类:a)压缩空气为气源的称为加压溶气气浮装置,代号为:QFJ;b)以射流形式吸入空气为气源的称射流溶气气浮装置,代号为:QFS;c)按处理水量(m3/h)分为:5、10、20、30、40、50、75、100、125、150、200、300、400 等规格。4.2 命名命名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的命名和型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QF-示例 1:QFJ200 指处理水量为 200m3/h 的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示例 2:QFS50 指处理水量为 50m3/h 的射流溶气气浮装置。5 要求 5.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5.1.1 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1.2 基本组成 5.1.2.1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由水泵、空气压缩机、压力溶气罐、溶气水释放控制阀、释放器、刮渣机、电气控制箱、流量计和气浮池等构成;5.1.2.2 射流溶气气浮装置:由水泵、射流器、压力溶气罐、溶气水释放控制阀、释放器、刮渣机、电气控制箱、流量计和气浮池等构成。5.1.3 装置的制造应符合 JB/T 2932 的规定。5.1.4 溶气罐的制造应符合 GB 150 的规定。5.1.5 压力溶气罐的工作压力一般为 0.25Mpa0.4MPa。5.1.6 采用的水泵应符合 GB/T 5657 的规定。5.1.7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使用的材料应符合 GB/T 700、GB/T 1220、GB/T 8163 的规定。5.1.8 装置表面油漆应符合 JB 8939 和 JB/T 4711 的规定。5.1.9 装置配套的电气控制箱应符合 JB 8939 的有关规定。5.1.10 电气控制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有明显标志;装置中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M。5.1.11 压力溶气罐应设置排水口,水位计和溶气水取样口。处理水量,m3/h 特征代号:加压气浮:J;射流气浮:S 气浮装置HJ/T2612006 35.1.12 刮渣机的运行速度应稳定,刮板平整。5.2 性能要求性能要求 5.2.1 溶气释放器在工作压力 0.25Mpa0.4MPa 范围内释放的气泡应细密、均匀,气泡在 1000mL 量筒中的消失时间应大于 4min。5.2.2 溶气罐的溶释气效率不应小于 80%。5.2.3 当进水 SS 在 100mg/L500mg/L 时,装置的 SS 去除率应大于 80%;当 SS 大于500mg/L 小于等于 2500mg/L 时,装置的 SS 去除率应大于 90%。5.2.4 装置运行噪声声压级应小于 76dB(A)。5.2.5 当溶气水回流比为处理水量(Q)30%时,装置能耗为:a)当 Q25m3/h 时,能耗0.4Kwh/m3;b)当 25m3/hQ100m3/h 时,能耗0.3Kwh/m3;c)当 100m3/hQ400m3/h 时,能耗0.18Kwh/m3。6 实验方法 6.1 溶气罐的试验按 GB 150 进行。6.2 溶气水溶释气效率的试验按附录 A 进行。6.3 溶气水气泡消失时间的测定。6.3.1 测量仪器:量程为 1000mL 的量筒一只,秒表一只。6.3.2 打开溶气罐溶气水取样阀门,取溶气水注入量筒中至 1000mL,同时用秒表记录气泡开始消失至目测气泡完全消失的时间。6.3.3 取两次重复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6.4 噪声测量按 GB/T 10984 进行。6.5 处理水量采用精度等级不低于 2.5 级的流量计测定。6.6 SS 的测定按 GB/T 11901 进行。6.7 排放水中含油量的测定按 GB/T 16488 进行。6.8 装置的外观按 JB/T 2932 进行检查。6.9 绝缘电阻用兆欧表测量。7 检验规则 7.1 装置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 出厂检验 7.2.1 出厂检验符合 5.1 条的规定,并由工厂检验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主要配套设备也应有生产厂出具的合格证。7.2.2 对每台产品均需做出厂检验。7.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可在制造厂进行,也可在使用现场进行。HJ/T2612006 4a)定型的型式检验;b)首制产品鉴定(包括转厂生产的首制产品);c)因产品的结构、工艺或主要材料的更改影响产品性能要求;d)每隔三年的批量生产产品;e)产品停产两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7.3.1 抽样方法:在五台出厂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 1 台。7.3.2 检验项目:5.1、5.2 规定的全部项目。7.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7.4.1 检验结果符合第 5 章规定的产品判定为合格品。7.4.2 5.1 中的任一项不合格时,允许作必要的调整,调整后,复检合格则判定为合格。7.4.3 5.2 中任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8 标志、标牌、使用说明书 8.1 出厂合格的产品必须有产品标牌,标牌型式和尺寸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8.2 产品装置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产品工艺流程图、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9 包装、运输和贮存 装置的包装、运输和贮存由制造商根据产品的特点分别按 GB/T 191、GB/T 6388 的有关规定执行。HJ/T2612006 5附录 A(规范性附录)溶气水溶释气效率测定溶气水溶释气效率测定 A.1 根据 3.2 的定义,溶释气效率计算公式为:式中:a溶释气效率,%;ae 实际释气量,mL/L;kt亨利常数,见表 A1;P溶气罐表压,MPa。表表 A1 kt随温度变化的修正值随温度变化的修正值 温度 0 10 20 30 40 kt 0.038 0.029 0.024 0.021 0.018 A.2 溶释气量测定装置(见图 A1)A.3 溶释气效率测定方法 A.3.1 关闭闸阀和闸阀,打开阀门,把溶释气量测定仪充满清水,水位至测定仪所示位置,并把测定仪下部的溶气水进水管接至压力溶气罐的取样管上(即接到?号闸阀管的下口处)。A.3.2 待压力溶气罐运行正常后,把号三通闸阀旋转到向下的排水方向,打开?号闸阀,把溶气水由号三通阀向下排放掉,驱赶进水管中的空气,并观察放出的压力溶气水的正常实际释气量ae a =理论溶气量=7500ktp100%HJ/T2612006 6情况。A.3.3 待压力溶气水正常后,旋转号三通阀,让溶气水向上流,进入溶释水效率测定装置内,并在旋转三通阀的瞬间,把 1000mL 的量杯接在闸阀的下面。A.3.4 待由闸阀流出流满 1000mL 的量杯后,即立刻旋开三通阀,让溶气水向下排掉。A.3.5 关闭压力溶气罐下的?号闸阀,关闭三通阀。A.3.6 静置数分钟,让玻璃装置(b)内的溶气泡全部从水中分离进入集水管(c)内,读出并记录集水管的刻度数。A.3.7 测定并记录测试时的水温,读出并记录压力溶气罐的压力。A.3.8 重复测定 3 次,取其溶释气效率的平均值报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