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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1275-2019 粉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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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1275-2019 粉茶 1275 2019
GH/T 1275-2019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粉茶粉茶 Powder Tea (发布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2020-11-28 发布 2020-03-01 实施 ICS 67.140.10 X 55 GH GH/T 1275-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编制。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浙江艺福堂茶业有限公司、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绿剑茶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昆、李晓军、尹福生、张亚丽、马亚平、黄皓。GH/T 1275-2019 粉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粉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13738.1 红茶 第 1 部分:红碎茶 GB/T 13738.2 红茶 第 2 部分:工夫红茶 GB/T 14456.1 绿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B/T 21725 黄茶 GB/T 22291 白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57.1 乌龙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B/T 32719.1 黑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GH/T XXXX-201X 4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粉茶 Powder Tea 以绿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等为原料,经研磨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粉状茶产品。4 产品分类 产品按原料的不同,分为绿茶粉、红茶粉、黄茶粉、白茶粉、乌龙茶粉、黑茶粉等。5 要求 5.1 原料 5.1.1 绿茶应符合 GB/T 14456.1 的规定。5.1.2 红茶应符合 GB/T 13738.1 或 GB/T 13738.2 的规定。5.1.3 黄茶应符合 GB/T 21725 的规定。5.1.4 白茶应符合 GB/T 22291 的规定。5.1.5 乌龙茶应符合 GB/T 30357.1 的规定。5.1.6 黑茶应符合 GB/T 32719.1 的规定。5.2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 感官品质 项目 要 求 色泽 应具有相应茶类粉茶固有的色泽。组织形态 均匀粉状 香气和滋味 应具有相应茶类粉茶应有的香气和滋味 杂质 无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GH/T XXXX-201X 5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粒度(D80)75m 水分 g/100g 6.0 总灰分 g/100g (以干物质计)8.0 注:D80 为样品总量 80%。5.4 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5.4.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5.5 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6 试验方法 6.1 感官品质 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执行。6.2 理化指标 6.2.1 粒度 按附录 B 规定的方法执行。6.2.2 水分 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6.2.3 总灰分 按 GB 5009.4 的规定执行。6.3 卫生指标 6.3.1 污染物限量 按 GB 2762 规定的方法执行。6.3.2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按 GB 2763 规定的方法执行。6.4 净含量 GH/T XXXX-201X 6 按 JJF1070 规定的方法执行。7 检验规则 7.1 取样 产品均以批(唛)为单位,同批(唛)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取样采用随机取样法,取样量应不少于 200g。7.2 出厂检验 7.2.1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净含量。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a)合同规定或客户要求时;b)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加工工艺或加工设备有较大改变时:d)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第 5 章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7.4 判定规则 按第 5 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7.5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 GB/T8302 规定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8.2 包装 包装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8.3 运输 GH/T XXXX-201X 7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轻放轻卸,不得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 贮存 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GH/T XXXX-201X 8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感官品质审评方法 A.1 审评方法 采用干湿兼评的方法。从粉茶的干茶色泽、粉状均匀、有无杂质和开汤后的香气、滋味五个方面进行评定。A.2 审评主要用具 审评盘(直径 25-28cm、深 4cm 的用马口铁制成的圆形工具);秤(感量 0.1g 的电子秤或带盘的天平);评茶碗(白色瓷碗,容积 240mL);小茶匙(一次可取出 5-10mL 茶汤);茶筅(普通茶道用具,用于搅拌)。A.3 审评程序 先干评粉茶的干茶色泽、粉状均匀、有无杂质,再湿评粉茶的香气和滋味。A.4 外形审评 将试样充分混合,取 5-10g 样品,放入评审盘,察看干茶色泽、粉状的均匀并察看有无杂质。A.5 内质审评 内质的香气和滋味按 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A.6 审评结果判定 根据干评的干茶色泽、粉状均匀、有无杂质和湿评的香气和滋味的审评结果,有任一项不符合表 1 要求的,均判定为感官品质不合格。GH/T XXXX-201X 9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粒度检测方法 B.1 方法 1:常规法 将试样充分混合后,准确称取 50g(精确到 0.1g),置于 75 m 孔径的筛网上,用软毛刷来回轻刷15s,对筛网下的粉茶进行称重(精确到 0.1g),大于或等于 40g 为合格。B.2 主要用具 秤(精度0.1g)软毛刷 B.3 计算 按公式(1)计算:m1 D(%)100 (1)m 式中:D-粉茶粒度 m1筛网下的粉茶质量,g;m称取试样的质量,g。B.4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同一样品获得的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B.5 方法 2:仪器法 根据被测颗粒和分散介质的折射率等光学性质,激光粒度仪采用全量程米氏散射原理,按照被测茶粉样品大小不同的颗粒在不同角度上散射光强的变化反映出颗粒群的粒度分布数据,记录这些数值并使用适当的光学模型和数学程序对数据进行计算,得到包括粒度分布范围、平均粒度(Dav)、百分之六十颗粒的粒度(D60)、百分之九十颗粒的粒度(D90)和百分之九十五颗粒的粒度(D95)等指标,从而反映出各粒度的体积分布。B.6 仪器 激光粒度分析仪。B.7 检测 B.7.1 开启仪器,预热半小时。B.7.2 运行颗粒粒度测量分析系统,新建文件夹选择合适的目录保存,并打开“新建”数据文件夹。B.7.3 点击测量按钮,选择“手动测量”,添加样品信息如颗粒折射率为 1.53,颗粒吸收率为 0.01。GH/T XXXX-201X 10 B.7.4 对分散介质进行空白测定,测得的信号储存备用。在样品测定中,样品测得的信号减去空白信号,为样品的真正信号。B.7.5 称取代表性样品(0.5g1.00g)于装有分散介质的样品池中,先超声 1 分钟,后启动进样器转速按钮,并调节至适当的搅拌速度,使被测样品在样品池中分散均匀。B.7.6 对光,测量,保存数据并打印 D60 测试报告。同一样品重复测定 5 次。B.8 重复性 样品 5 次重复测定的变异系数应小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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