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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HZM
0008
S-2022
淡竹叶肽压片糖果
2022
淡竹叶
压片
糖果
2022一09一08发布 广西章贪 Q/GHZNI 广曲赣华真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HZM 0008S-2022 淡竹叶肤(压片糖果)贾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号 451237 S一2022 有效期至)叫年明阳 一 尹 2022-09-18实施 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GHZM 0008S一一2022 前 台口 本文件按GB/I 1.1-2020的规定格式编制。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赣华真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起草人:尚友敬、尚伟。本文件于2022年09月08日发布,2022年09月18日实施。Q/GHZM 0008S-2022 淡竹叶肤(压片糖果)本文件界定了淡竹叶肤压片糖果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原辅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安全指标、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以淡竹叶肤粉为原料,经制粒、经配料、混合、干澡、压片、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I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1886.1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3 瓶装饮用纯净水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GB 192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GB汀22492 大豆肤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汀31120 糖果术语 GB 31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肤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SB/I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围 范 0/GHZM 0008S-2022 3 术语和定义 GB/I 31120、SB汀1034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技术要求 4原辅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1.1 淡竹叶肤应符合GB/I 22492的规定。4.1.2 酶制剂应符合GB 1886.174的规定。4.工3 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4.1.4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GB 1886.103的规定。4.l.5 纯净水应符合GB 19298.GB 17323的规定。4.1.6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浅黄色至黄棕色,色泽均匀 形态 块形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 组织 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不勃连 滋味、气味 具有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干燥失重(以b0Og)簇 5.0 k/(g/lOOg)2.0 铅(以Pb计)/(mg/kg)毛 0.4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Q/GHZM 0008S-2022 4.4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 o 1J 大肠菌群(CFU/g)5 2 10 l02 注1:11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ifi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 4.5安全指标 4.5.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3B 2762的规定。4.5.2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GB 17399的规定。4.5.3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B 2760的规定。4.5.4食品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4.5.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B14881的规定。6 检验方法 6.1感官要求 将样品置干清洁、干燥的白色器皿中,剥去所有包装材料,检查色泽、形态、滋味、气味和杂质。6.2理化指标 6.2.,干燥失重 按SB/T 10347的规定执行。Q/GHZM 0008S-2022 6.2.2 fl 按(;B/T 22492的规定执行。L.).)fL0.L.)fp 按GB 5009.12的规定执行。6.3安全卫生指标 6.3.1其他污染物 按GB 2762的规定执行。3.2微生物限量 按GB 17399的规定执行。6.3.3食品添加剂 按GB 2760的规定执行。6.3.4食品营养强化剂 按GB 14880的规定执行。6.4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组批 同一品种原辅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2抽样 抽样基数不少于50kg,每批随机抽取1 kg(不少于12个最小独立包装),将所抽样品分成两份,1 份8个最小独立包装检验,1份4个最小独立包装备查。7.3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文件逐批次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7.3.2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干燥失重、微生物限量和净含量。7.4型式检验 7.4.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7.4.2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二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a b C、”,Q/GHZM 0008S-2022 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市场监管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5判定规则 7.5.1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7.5.2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若其他项目检验结果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标签、标志 8.1.1产品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B 28050的规定。使用了新食品原料的产品应按卫生部相关规定标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量。8.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8.2包装 8.2.1产品内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8.2.2产品包装封口应严密,产品不应散漏。8.2.3外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2.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3运输 8.3.1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应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3.2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不应扔、碰撞、挤压。8.3.3运输过程中不应直接暴晒、雨淋、受潮。8.4贮存 8.4.1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产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应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污染源。8.5保质期 在符合产品贮运规定、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条件下,常温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