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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KS
0005
S-2022
螺旋藻复合片
2022
螺旋藻
复合
Q/GKS0005S2022 甘肃凯源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GKS 甘肃凯源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凯源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2022-05-30 发布 2022-05-30 实施 螺旋藻复合片 Q/GKS0005S2022 目 次 前言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产品分类 2 4 技术要求 2 5 食品添加剂 3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 7 检验规则 3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 9 保质期 5 Q/GKS0005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河西学院 甘肃凯源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光宏 杨生辉 王丽娟 王丹霞 陈天仁 祖廷勋 本标准于2022年05月30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GKS0005S2022 1 螺旋藻复合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旋藻复合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钝顶螺旋藻Spirulina platensis、极大螺旋藻Spirulina maxma 或小球藻Chlorella粉为主要原料,分别辅以枸杞、玛咖、苦荞、蛹虫草(经精选、清洗、干燥、粉碎磨粉)、葛根粉、番茄粉,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加工助剂),经混合、制粒、干燥、压片、包装等加工工序制成的螺旋藻复合片。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58 荞麦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6919 食用螺旋藻粉 GB/T 18672 枸杞 GB 196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 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T 30637 食用葛根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GH/T 1240 干制蛹虫草 Q/GKS0005S2022 2 NY/T 957 番茄粉 NY/T 1709 绿色食品 藻类及其制品 YBB00122002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原卫生部(2009年第3号)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原卫生部(2011年第13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配方不同产品分为以下几种:3.1 螺旋藻枸杞复合片:螺旋藻粉、枸杞、二氧化硅(加工助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3.2 螺旋藻玛咖复合片:螺旋藻粉、玛咖、二氧化硅(加工助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3.3 螺旋藻苦荞复合片:螺旋藻粉、苦荞、二氧化硅(加工助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3.4 螺旋藻番茄复合片:螺旋藻粉、番茄粉、二氧化硅(加工助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3.5 螺旋藻蛹虫草复合片:螺旋藻粉、蛹虫草、二氧化硅(加工助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3.6 螺旋藻葛根复合片:螺旋藻粉、葛根粉、二氧化硅(加工助剂)、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螺旋藻粉:应符合 GB/T 16919 的要求。4.1.2 辅料:4.1.2.1 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要求。4.1.2.2 苦荞:应符合GB/T 10458的要求。4.1.2.3 玛咖: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要求。4.1.2.4 蛹虫草: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及GH/T 1240的规定。4.1.2.5 番茄粉:应符合NY/T 957的要求。4.1.2.6 葛根粉:应符合GB/T 30637的要求。4.1.2.7 二氧化硅:应符合GB 25576的要求。4.1.2.8 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要求。4.1.2.9 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Q/GKS0005S2022 3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蓝绿色或墨绿色 将样品置于洁净透明的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组织状态、杂质,嗅其气味,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组织形态 三角、桃形、梭形或其他片状 滋味和气味 具有海藻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蛋白质,g/100g 35 GB 5009.5 水分,g/100g 8.0 GB 5009.3 灰分,g/100g 9.0 GB 5009.4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2.0 GB 5009.12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25g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3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20 30 GB 4789.3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 沙门氏菌 5 0 0 GB 4789.4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4789.1 执行。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Q/GKS0005S2022 4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0瓶,6瓶用于检验,4瓶留样。7.3 出厂检验 7.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6全部项目。7.5 判定规则 7.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所有产品食用量10克/天。蛹虫草产品不适宜人群为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玛卡产品不适宜人群为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8.2 包装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YBB00122002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8.3 运输 Q/GKS0005S2022 5 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常温环境中,离地、离墙,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9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