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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ZCS 0002 S-2022 葛根营养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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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ZCS 0002 S-2022 葛根营养面 2022 葛根 营养
Q/FZCSQ/FZCS 0002S-2022葛根营养面葛根营养面2022-04-12 发布2022-05-09 实施福 州 昌 盛 食 品 有 限 公 司发 布福福 州州 昌昌 盛盛 食食 品品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 企企 业业 标标 准准1Q/FZCS 0002S2022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是根据产品的特征及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进行制定。其中,铅的安全性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本标准的试验方法主要引用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福州昌盛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州昌盛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昌实、林杰。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1Q/FZSB 0002S2022葛根营养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葛根营养面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葛根全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淀粉、食用盐、食用酒精、碳酸钠、栀子黄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配料、加水调味、和面、压延、切条或挤压成型、干燥、包装工序制成的非即食面条系列。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粗细均匀、光滑整齐,形态良好色泽具有原辅料混合后应有的色泽,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斑点气味具有该品种产品固有的气味,无酸味、无霉味及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烹调性煮熟后不浑汤,柔软爽口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1Q/FZSB 0002S2022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20酸度(oT)4.0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3污染物限量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2GB 5009.123.5真菌霉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采用称量销售的产品除外。3.7食品添加剂3.7.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8食品营养强化剂3.8.1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8.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 感官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1Q/FZSB 0002S2022取适量样品打开包装,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外观、色泽、杂质,嗅闻气味。另称取 100 g 样品,放入盛有 500 mL 沸水的容器中煮熟,将煮熟的样品挑出,评定其烹调性。5.2 理化检验5.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 酸度:按 GB 5009.239 规定的方法检验。5.3 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6.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 抽样同一批次的产品,随机抽样6个小包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6.4 产品检验6.4.1 产品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2 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酸度。6.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3Q/FZSB 0002S2022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7.1.1 产品预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及 GB 28050 有关规定,并标明产地、规格。7.1.2 产品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有关规定。7.2包装7.2.1内包装:内包装采用PE袋、PP袋或复合袋,应分别符合GB 4806.7、GB 9683的规定。7.2.2外包装: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7.4.1 应存放于阴凉、干燥、清洁、卫生、无异味,有防虫、防鼠、防潮设施的库房中,不应与对产品有污染的货物一起贮存,不得裸露储存。7.4.2 贮存温度根据不同产品,在产品包装或其它标识上做出贮存温度的具体规定。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保质期按产品标签明示的保质期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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